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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

2005-03-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 冯之竣 我有话说

推进能源可持续利用,是我国逐步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非常重要的战备领域。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到提出“科学的发展观”,标志着我们对发展认识的逐步深化,为我们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优先发展新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是生态工业的主要内容。

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资源蕴藏十分丰富,水电开发潜力高达67604万千瓦,技术可开发资源量约为37900万千瓦,经济可开发资源量29600万千瓦。2001年水电占我国能源生产总量(12.1亿吨标准煤)的8.4%。我国也有世界级的风能资源,据气象资料估算,陆地上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2.5亿千瓦。我国其他新的可再生能源也取得一定的发展,如太阳能热水器产业,已占有公认的出口市场份额。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测算,在今后20-30年内,我国具备可利用条件的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资源量预计每年可达到8亿吨标准煤,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如果国家政策给予有力的支持,在今后几十年,我国可再生能源事业还可以得到更大的发展,其利用量在全国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中的比例还会进一步提高,真正成为继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后重要的替代能源之一。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费结构中比例仍然很低。煤炭占整个能源消费构成的66%、石油占23%、天然气为2.7%,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只占整个能源消耗的2.5%。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还比较落后,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新兴产业,与常规能源技术相比,仍处在发展初期,一些原材料和产品国产化程度低,加大了产品的生产成本,目前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水平和产业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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