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反分裂国家法》在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

2005-03-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亚彬、孙明泉、危兆盖、薄洁萍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8日电 《反分裂国家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后,在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以反对分裂、促进统一为主旨,充分表达了全国各族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心愿和坚强决心,是一部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

律,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为祖国和平统一指明了前景,也提供了历史机遇。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朱佳木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充分反映了13亿中国人民的民意。当前,台湾当局加紧“台独”分裂活动,在各个领域大搞“去中国化”,甚至在历史教科书中也把台湾史和中国史分割开来,肆意抹杀台湾从古至今都是中国一部分的基本历史事实,妄图向青少年灌输“台独”分裂意识。这样搞下去,台海地区的局势不可能稳定。因此,制定这部法律,不仅是为了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也是为了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关于《反分裂国家法》的宪法基础,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认为,一部法律的正当性、合法性与权威性首先来自宪法,宪法是制定法律的基础与依据。《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明确规定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确立了其合宪性基础。这种合宪性具体表现为:第一,从立法宗旨看,它是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第二,从性质看,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运用国家立法权制定的,是关于台湾问题的基本原则的具体化与法律化;第三,从立法内容看,它体现了宪法维护统一与和平的基本理念,规定了维护与实现和平的内容,是一部充满和平理念的法律;第四,从制定程序看,它严格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立法,具有程序上的正当性;第五,从立法技术与经验看,它吸收了世界各国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分裂国家的有益经验,具有开放性与灵活性;第六,从实施机制看,它以宪法理念为基础,规定了具有概括性与原则性的实体与程序方面的运行机制,为其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部法律作为维护国家主权的基本法律,在实践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本法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宣传,也要加强理论研究,为人们准确、全面地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与具体内容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

关于《反分裂国家法》对于发展两岸交流的意义,著名经济学家、中国资本论研究会顾问卫兴华教授说,这部法律明确指出要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从经济交流的角度看,这部法律显然不是为两岸经济发展增设了障碍,相反,是大大有利于两岸经济的交流和发展。不仅如此,这部法律还明确写上了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交流,希望共同打击犯罪,还明确了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益。显然,如果台独分裂势力兴风作浪,就不能实现台海地区的稳定。如果这个地区的关系紧张,显然就不利于两岸之间的商贸往来。只有保护台海的稳定,才能切实保障两地的交流往来,才能有利于台商来祖国大陆投资办企业,也有利于祖国大陆企业界与台湾之间的经贸活动。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韩震教授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把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统一的愿望和意志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遏制台独势力的重要法律武器,它有助于维护国家的和平统一。《反分裂国家法》符合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有利于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