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湖北独立学院招生广告须审查

2005-04-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夏斐 我有话说

日前,湖北省专门召开了独立学院工作会议,发出通知要求独立学院应如实介绍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独立学院招生广告须经举办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查后方可发布。招生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严禁未经省招办擅自组织生源、严禁未经举办高校同意和省招办

审批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