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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启动纺织品保护条款指导方针

2005-04-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力 我有话说

本报布鲁塞尔4月6日电 欧盟委员会今天发布了启动纺织品保护条款的指导方针,阐明了可针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进口采取保护条款的条件。

欧盟贸易委员皮特・曼德尔森表示,今年1月1日纺织品配额取消后,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巨大潜力成为一些欧盟成员国关注的重点。他指出,为平稳度过后配额时代,避

免给欧盟及有关发展中国家企业带来损失,在可信数据的基础上采取客观和透明的保护措施对中欧双方都非常重要。在允许中国从取消配额中受益的同时,指导方针将考虑成员国政府及其纺织部门的合法利益,并使欧盟能够做出迅速和有效的回应。

该指导方针建立了针对中国各类纺织品进口增长的警戒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中国纺织品出口持续快速增长至警戒区划定的范围,欧盟委员会将主动或应某一成员国要求展开调查,与中方进行非正式磋商,以采取补救措施。情况如无改善,欧盟将与中国政府进行正式的WTO协商,要求中国限制有关纺织产品的出口。如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欧盟将启动保护条款,对有关产品采取为期一年的进口数量限制,在重新申请后该限制还可获得延长。这一保护条款只有到2008年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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