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芬在《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2期撰文说,马克思主义并不把科学活动仅仅看作是获得自然界和人的知识的工具和方法的自我运动,而是看作是人们在历史实践中的社会活动。当科学技术被狭隘的剥削阶级所操纵,成为他们实现其一己私利的工具时,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不必然带
来社会的进步,反而可能造成社会危机。马克思恩格斯把科学活动看作是人类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同时,也认为社会历史实践的主体是人,是处在现实中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人类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和本质力量的真正基础。人类只有通过人与人的关系才能发生与自然的关系。人类要想真正自觉而全面驾驭自身与自然的关系,必须能够真正地驾驭自己的社会关系。只有在实现社会平等和公正,才能建立互助合作的关系,才能使科学技术善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