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制止一些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竞相涨价,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对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重要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要按照各地听证目录规定实行
《通知》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应适当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有条件的地区,对公益性城市休闲公园,可逐步实行免票开放。同一景点门票价格上调频率原则上不低于3年,并合理确定调整幅度。对一些地区门票价格调整频繁、价格过高、社会反响强烈的,国家发改委可建议纠正,或可在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暂停该地区门票价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