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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

2005-06-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新民 我有话说

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要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全面,要求具体,涵盖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各级领导干部

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把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在各项决策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认为,从经济工作角度来说,重点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加快经济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首先抓住发展,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对于河南这样一个发展中大省来说,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基。近几年,河南经济发展速度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五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等重要经济指标均居中西部地区第一位,去年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这些既为河南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标志着河南的经济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战略起点上,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但是也要看到,河南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农业大省,这个阶段容易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会显得更为突出、更为集中,河南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就显得更加繁重。还要看到,由于河南省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比较薄弱,工业化、城镇化水平都还比较低,一些指标特别是人均指标与先进省市的差距较大,一些重要指标在全国的份额,与河南作为人口大省、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任务十分繁重。如果不能保持经济的快速发展,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缺乏基础和支撑,甚至会拖全国的后腿。河南必须把发展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大力构建和谐社会。正因为此,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来思考问题、制订措施、安排工作。在中央提出中部崛起的战略举措后,制定了《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奋力实现中原崛起,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

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继续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向依靠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上转变。河南经济结构调整这几年已大见成效,三次产业结构中,一产比重由1995年的25.4%下降到目前的19.2%,二产由47.3%上升到51.2%,三产由27.3%上升到29.6%,三次产业的结构日趋合理。为了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河南积极推进百户重点企业发展,依托骨干企业,着力抓好农畜产品、有色金属、煤炭等优势资源的精深加工,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最近省政府又开展对污染严重的5个重点区进行专项治理。这些都为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打下了良好基础。

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要继续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更加重视“三农”问题,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提高城市化率、统筹城乡和谐发展,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继续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提高二三产业在整个GDP中的比重。在二产中特别要注意发展高附加值产业,拉长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更加注重依靠科学技术,提高整个工业和产品的技术含量;第三产业要重点发展金融、保险、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要继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增长方式,努力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使经济增长方式更趋科学、经济增长的内驱力日趋强劲。现在各地加快发展的愿望强烈,我们既要抓住沿海向内地转移产业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项目和资金,同时在招商引资中还要注意避免把沿海或国外已经淘汰的耗能高、污染严重的项目引进来,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

抓好自然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是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后做出的理性选择。我们一定要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考虑,为子孙后代考虑,统筹兼顾,注重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合理利用,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浪费资源、破坏资源,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具有不可再生性。对河南这个以原材料加工生产为主的大省来说,处理好矿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更为重要,必须把节约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从去年开始,河南对全省煤炭、铝土矿等战略资源进行整合,到去年底,全省45家地方国有煤矿已整合14家,小煤矿整合减少135家,到期关闭26家。原来小煤矿的产量占到1/2,整合后国有大矿产量提高了70%以上,相当于每年少浪费3亿吨煤炭资源。

河南人均耕地少,土地资源非常宝贵,必须十分珍惜每一寸土地。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土地,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既要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又要做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依法管地,严格按程序办,使土地使用有序可控。在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我们总是想办法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同时严格城市规划、严格土地审批,防止和克服不切实际地拉大城区框架、大量占用农田的现象。注意加大空心村、废弃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整治,整合闲置土地,搞好土地存量调整,已经连续6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的同时,基本满足了必要的建设用地需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节约土地、集约用地观念,坚持依法用地,坚决杜绝那种借口加快发展而违规违法使用土地的思想观念和行为。

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人是社会和谐的主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最重要的还是要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好各个社会阶层群众的利益要求,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关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在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中,干群关系紧张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领导干部是关键,处在矛盾的主导方面,必须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去年以来,河南省全部取消农业税;加大财政投入,解决被污染地区和山区农民吃水问题,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因灾造成的倒房重建,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给农村贫困人口增加救济、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等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使他们安居乐业。农村道路建设也是这样。省政府从2003年开始,将过去用于经营性公路建设的交通规费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并提高补助标准;2003、2004两年共投资90亿元,今年计划再筹资60亿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尽快实现“村村通”,彻底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由于这些措施高度关注了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凝聚了人心,也促进了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和整个社会的持续发展。

抓住一个时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加以解决,这是在改革发展中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各种利益关系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和途径。征地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都是直接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决策必须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群众利益。在项目建设征用土地时,不仅要按照法定标准及时、足额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而且注重解决好少地、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使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这几年河南审慎对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力避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的利益。在政府行政、社会管理上努力扩大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努力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高速公路设计时充分考虑方便群众排水、灌溉、通行等问题,广泛征求沿线群众的意见;农村道路建设将每个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额和建设、参建单位及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等情况和举报电话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城市规划设计和房屋拆迁,也都要征求群众意见,设计方案取得群众认可;征用农村土地要经农村集体和农户确认,征地过程、补偿安置要公开透明等。为了切实把补偿安置这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去年省政府明确把土地补偿足额到位作为审批建设用地的重要前置条件,凡是因土地补偿不到位引起上访的,暂停用地审批,并把土地安置补偿到位作为当地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落实下去。这项措施出台后收到较好成效。到去年底,全省拖欠的10.5亿元征地补偿费就已全部清理完毕,群众也比较满意。

加快城镇化不可避免要实行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这也是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和群众的长远利益,但在城市拆迁中必须兼顾群众的切身利益,决不能以实现群众的长远利益为借口损害群众的当前利益。城市房屋拆迁关键是要做到程序合法、安置补偿合理、政策落实到位,补偿安置的方案要得到群众认可。既要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又要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鉴于过去曾有些地方在城市改造中引发了社会不稳和群众上访,去年下半年,省政府决心把2003年以来发生的涉及城市拆迁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作为解决的重点,要求年底前全部结案。同时派出督查组,到基层到群众中做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并实行省直有关厅局领导包案制度,加强督办,抓好落实。通过努力,房屋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集体、越级上访案件大幅度下降。

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影响了社会稳定。为了推动清欠工作顺利进行,去年省政府专门规定:对政府投资类项目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财政下拨转移支付资金划出一部分用于还款。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于恶意拖欠、久拖不还的建筑企业,列入信用不良单位名单,降低资质,直至清除出河南建筑市场。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备金”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些措施出台以后效果较好,到去年底,全省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基本清欠完毕,并初步建立了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基本保障,没有社会稳定就谈不上社会和谐。我们一定要把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制定方案、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是否符合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注意从源头上减少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产生。不能为大多数群众带来利益、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事情,即使看起来是正确的,也不要轻易出台;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更要坚决纠正。对一些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事情,从一开始就抓紧做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作者系河南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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