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向出席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代表宣布:我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国2003年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绝大部分已经偿还,农民工工资的历史陈欠已基本解决。然而
面对这个成绩,坐在听众席的人们竟然没有流露出丝毫轻松愉快的心情。作为各地建设领域的主管领导,与会代表不仅了解取得这一结果各级政府付出的巨大代价,而且深知只要拖欠工程款现象不根除,农民工工资就不可能长期稳定发放。现在,围绕工程款,国家又开始行动了。
2005年春节:追讨农民工工资背后有隐情
2005年3月17日,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向出席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代表宣布:截至2005年2月4日,全国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7亿元,已经偿还334亿元。
面对这个成绩,坐在听众席的人们平静中甚至流露出几分沉重―――作为各地建设领域的主管领导,与会代表深深地懂得: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谓殚精竭虑。
为了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新疆自治区政府对53个拖欠新疆建工集团的政府项目进行现场办公,与欠款的建设单位逐一签订还款协议,乌鲁木齐市政府拿出1亿元用于偿还市本级财政拖欠工程款;北京市密云县政府对无偿还能力或偿还资金有困难的政府工程,不得由县政府向有关部门一次性提前借支和为乡政府垫付,再从今后的预算中扣除;四川省对不执行清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了市场行为限制;江苏省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仅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暂扣企业资质证书,甚至在全国范围无限期地停止其参加工程投标;湖南省不仅公示了拖欠工程款单位的名单,还将这些单位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全面的市场禁入措施。
春节前夕,农民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地回了家;现在,农民工又满怀挣钱的希望继续奋战在工地上。为了农民工的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正在如履薄冰地筹划如何防止新的拖欠。
2005年春节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农民工涉及餐饮、宾馆、物业、建筑业等多种行业,但工资被拖欠问题却主要出现在建设行业。在建设行业,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不仅在个体和私营包工企业存在,在某些国营企业也照样存在甚至相当严重,有的企业拖欠的工资近10年仍得不到解决。
而来自权威机构的调查告诉我们: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二是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许多业主为了降低成本、转嫁风险,竞相采取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等手段,导致总包单位无力垫资又要求分包单位垫资施工的恶性循环,进而造成民工工资的拖欠。三是包工头为了自身利益,多赚利润,不按月发工资,甚至故意拖欠民工工资。而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又往往是 分包单位没有把民工工资发下来。
这样,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病根”就越来越清晰了―――只要拖欠工程款现象不根除,农民工工资现在虽然靠政府强制推动解决了,也仍然不可能长期稳定发放。
2005年4月:国务院派10个督查组督战清欠
为了建立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试图从建筑市场活动的不同侧面,全方位建立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
从4月11日起,国务院派出的10个解决拖欠工程款专项督查工作组,奔赴吉林等10省(区),对清理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贯彻国务院2005年3月1日召开的清欠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2005年工作方案;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资金安排以及资金落实情况,超概算项目和地市不配套项目的核实情况及处理办法,财政困难地区资金缺口情况及处理办法;2004年以来新开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及制定的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工程款的措施;2004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情况等。
据了解,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将成为此次督查的重中之重。此次被督查的10个省(区)为吉林、内蒙古自治区、河南、广东、河北、云南、四川、湖南、青海、海南。
督查行动可谓紧锣密鼓,但要真正落实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0多个部门制订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时间表殊为不易―――这个时间表是 有关部门于2004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6年10月底前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2005年底:东部力争全部、中西部基本完成清欠
2005年刚刚进入它的第四个月,各地便收到一份来自“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的文件―――《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这份文件使2005年不折不扣地成为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压年”―――2005年是落实国务院提出“对2003年年底以前已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要求的第二年,也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关键一年,对完成三年清欠总目标关系重大。
据透露,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组建的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已研究决定,我国将确保实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项目清欠要在200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其中,东部地区要力争全部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中、西部地区要基本完成(75-80%)政府投资项目清欠。
为了确保清欠计划落实,今年部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还将组织两次清欠工作大检查。记者从建设部提前获悉了这两次清欠工作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不同工程类别选择一批拖欠数额大、社会影响大的政府投资项目作为重点案例,由部际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办,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并制定解决相应类型项目拖欠的办法;
―――将加强对拖欠数额较大和还款滞后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新开项目的专项督察和监管。对不能按计划完成清欠任务的地区和行业,加强检查、抽查,严格审查其新开工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建设部将改进和完善网上申报办法,建立拖欠工程款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对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贻误清欠工作,以及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将重点做好报告和通报工作,每季度向各地通报一次清欠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清欠工作进展较快的地区和部门,以鼓励先进,督促进展较慢的地区和部门加快清欠步伐;
―――各级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贻误清欠工作,以及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了农民工今后能够长期稳定地拿到工资,为了创造健康发展的经济环境,国家已经和正在推出的决策与行动使人们感受到政府的雷厉风行。在这种雷厉风行的背后,人们可以更清晰地读出并品味四个字―――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