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汇报。会议认为,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
会议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搞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认真抓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
会议认为,1984年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对于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秩序的逐步规范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总结试行条例施行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草案规定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金融安全和通讯质量安全的产品,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