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0日电
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确保高考录取通知书投递安全、准确、快速。
措施一 各生源所在省 区、市
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三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以邮政特快
专递方式寄给有关高等学校。措施二 通知要求有关高校须根据生源所在地省 区、市
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校章,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寄递,寄递时须使用邮政部门监制的信封,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要填写清楚、准确。措施三
邮政部门收寄2005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邮件时,严禁积压、捎转或随意退回。成人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寄发的与考生有关的其他邮件照此办理。对因收件人姓名有误、地址不详、搬迁等原因造成无法投递的邮件,邮政部门需协调当地省
区、市 级招生办积极寻找收件人;如确需退回,应由收件人所在地邮局与有关高等学校商定退回事宜,同时将退回原因书面报告省 区、市
邮政局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