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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的追捧与价值观念的扭曲

2005-07-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钟一苇 我有话说

这个夏天,有一个网络女子――“芙蓉姐姐”,靠她那夸张的肢体动作和带有自恋色彩的言语,成为一些人津津乐道的谈资。

有人说,芙蓉姐姐的出现凸显了雅文化在媚俗面前的“抓地性”不足;有人则认为,芙蓉姐姐的蹿红是“泛偶像时代的审美疲劳所致”……喧嚣之中,诸种态度皆有,难以尽数。

芙蓉姐姐的走

“红”并不是一场“独角戏”。她是其中的一个演员,只是比较现眼罢了,而跟她一起演戏的有那么一些网民,他们的表演才让她声名鹊起。这一点,芙蓉姐姐自己看得很清楚――有了这样一些人的捧场,“想不出名都很难”。难怪学者朱大可先生说,芙蓉姐姐们掀起了一场“丑角”风暴,但真正的主角却不是这些丑角本身,也不是大众媒体,而是榨取“娱值”的某些人,他们汇成了“哄客社会”。正是这群“哄客”,既当演员又当导演,决定了所有“呕像”的命运。而某些媒体为了迎合这些人的趣味,全力以赴充当了“脚夫”的不光彩角色。

芙蓉姐姐们之所以“秀”得那样“无耻”而又“无畏”,是因为在陌生的网络世界里,一些人失去了自我定位和道德判断的标准。他们以为在不必“显山露水”的网络中,可以无拘无束、任意而为,别人不会干涉也不能干涉。于是,在看似尊崇“自由开放”的思想观念之下,某些人将极端的自我暴露误认为个性与价值的体现。同时,另有某些人也极易陶醉在这种膨胀变形的观念当中,他们借着网络的遮蔽,肆无忌惮地大发议论,以获得某种快感。而无论从内容还是方式上看,这些看客们的做法都超越了现实社会规范所能容忍的程度。“网上”的放肆和“网下”的规矩同时存在于他们身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不健康的“人格分裂”和价值观念的扭曲。在这一点上,芙蓉姐姐们和众多看客的行为模式是一致的,只不过前者走向了“前台”,后者躲在了“幕后”。

在今天日益多元的时代,社会固然可以对个人作秀给予足够的宽容,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对网络文化现象的反思和对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的倡导。毕竟,个性的张扬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之间,必须要有适度的平衡。这是每一种社会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更何况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大力发展的是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呢 开放社会的文化观念并非无限制地纵容个人的“叛逆”行为与某些人的“狂欢”活动,而是应在道德宽容与约束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努力维护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

眼下芙蓉姐姐的“热”度未消,这篇短文也不会是最后的议论。但是,有某些人表演的权利、围观的自由,也就应当有人们对其进行理性批评和明智分析的权利和自由,这是毫无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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