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针对近期社会上相继出现多种以外国驻华人士为主要读者的非法外文报刊,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说,为维护我国报刊出版发行秩序,将依法查处取缔这些非法外文报刊。
通知要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监管,严禁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义变相从事报刊出版活动。近期,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登记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中含有非广告信息内容、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或者含有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其中情节严重者,要停止违法行为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业务。
通知还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承印非法报刊企业的处罚力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向驻华外国商务机构及社会组织宣传并指导他们自觉遵守我国《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帮助他们解决在内部信息交流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