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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湿地营口林业部门有劲使不上

2005-07-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董山峰、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 在辽宁乃至全国,营口市都以拥有大面积湿地而自豪。营口市林业部门对素有“地球之肾”称谓的湿地格外珍视。但在保护湿地问题上,他们却始终处于“有劲使不上”的尴尬境地,眼看湿地逐步变小和退化。

近日,由中宣部、国家林业局等12部门联合组织的“关注森林――绿色海

疆万里行”新闻采访团到达营口,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滨海湿地总面积达98万亩,包括15万亩滩涂,30万亩盐田,24万亩浅海海域,6万亩的河流水域和23万亩水田。伴随采盐业的开发和城市建设等,大面积海滨沼泽湿地遭到破坏,大面积原始湿地变成了盐田和城市用地。营口市林业部门有关同志介绍说 “营口城市面积扩大多少,周围的湿地就减少多少。而现在的情况是,生长芦苇、菖蒲和碱蓬等沼泽生物群落的地方几乎没有了。”

据营口市林业局副局长赵德辉介绍,令营口林业部门尴尬的一是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目前对湿地资源保护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湿地的开发利用没有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制止开垦占用湿地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二是湿地概念宽泛,给保护和管理带来困难。按照《国际湿地公约》中的湿地定义,营口市符合湿地定义的地方太多,林业部门感到无从下手;三是该市滨海湿地被多个部门和单位利用,土地隶属复杂。比如盐田使用权归属盐业集团,海域和滩涂使用权归属海洋渔业部门,城市周边的苇田地使用管理权归城建、城管多个部门,河道及荒水归水利部门管理,水田归属各行政区域。各个部门难以形成保护湿地的合力;四是湿地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矛盾突出,林业部门常常面临两难选择;五是林业部门至今也没有保护湿地的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既无资金投入,也没有技术规程和标准。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日前接受采访时指出,滨海湿地不仅是沿海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繁衍之地,而且对减弱风暴潮危害有重要作用。要抢救性地将滨海重要湿地划为自然保护区,加大投入,加强保护。但营口林业部门在保护湿地实践中所遭遇的尴尬表明,实现上述目标尚任重道远,理顺湿地管理与保护机制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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