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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败诉有时候比胜诉更光荣

2005-07-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北京市东城区在全市率先实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对于一年败诉达6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行政部门,将责令其“一把手”引咎辞职。

时评作者潘多拉在燕赵都市报发表文章指出 现在责任追究到人了,为了自己不受处罚,相关人员可能产生更大的反弹,更加积极地去做法院的“工作”。为保证

法院公正判决,有必要让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懂得一个基本的道理 与公民和企业相比,政府更应该是“输得起”的,是可以明明白白地败诉的,在有的行政诉讼中,政府败诉只会比胜诉更光荣,更能体现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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