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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铁路线路设施安全迫在眉睫

2005-07-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邵文杰 我有话说

今年5月9日,萧甬线余姚段铁路路基发生大面积塌方事故,导致萧甬铁路中断一个星期之久。据调查,塌方路基附近有一家牟山砖瓦厂,该厂多年来在铁路附近挖土烧砖,最近处距路基仅50余米,形成了一个最深处达15米,面积数千平方米的深坑。上海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院的一位专家指出,砖厂取土“造成铁路路基土体移位”

是造成塌方的“罪魁祸首”。

据铁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铁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保护区只是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而设置的一个特定区域,不涉及土地权属问题。根据新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为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外侧起向外距离不少于15米。而萧甬线铁路塌方事故的事实却表明,在软土或其他特定的地质条件下,在原定的安全区之外进行地质施工等活动也可能对铁路设施造成危害。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加大,在江南软土地区铁路附近的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也迅速增加。据了解,在萧甬铁路沿线,类似牟山砖瓦厂这种情况并非独此一家,还有的江岸河床无序挖沙、大面积地下取水,也可能会对铁路设施造成危害,应该引起警惕。

铁道部有关负责人建议,在铁路线路附近实施挖沙、取土、抽水等项目时,国土资源部门应联合铁路部门进行地质环境评估。铁路和地方相关部门应经常进行地形地貌变化的信息沟通,向沿线村镇居民广泛宣传《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普及挖沙、取土、抽水影响铁路安全的知识。在特殊的地质条件下,如铁路管理机构提出应扩大线路安全保护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对地质进行评估后,应依据实际情况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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