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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定期函告交通违法人

2005-08-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9日电(记者冯蕾)从8月20日起,北京交管局将与邮政商业信函局合作,定期向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发出信函,提醒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

据了解,此前,北京交管部门对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主要通过网站、触摸屏、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电视台公告、报纸

公告、交通广播、信息亭等渠道告知。此次推出邮寄告知方式,是北京交管部门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这将使市民更加及时和方便了解相关信息。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将采取月告知方式。驾驶人满12分的,将采取日告知方式。北京市交管局每天将把已满12分的驾驶人情况转信函局,信函局将即时以平信方式寄出,并定期对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再次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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