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光明日报认真贯彻中宣部、中国记协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召开的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座谈会精神,组织全体采编人员从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查找隐患和漏洞,防范和制止虚假新闻、不实报道。
座谈会召开后,光明日报编委会迅速组织学习讨论,进一步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光明日报进一步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公开承诺、公布监督电话,取消形象广告。结合实际,修订、制定了《光明日报社关于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的规定》、《光明日报社关于杜绝不良广告的规定》、《光明日报社关于加强对国内记者站管理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精神作出了具体修订和规定,切实做到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
光明日报社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编务工作各项制度,消除影响提高报道质量的机制性障碍。进一步完善编前会制度、评报制度、差错奖罚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把好关、把好度为核心内容的稿件和版面审核签发制度。”他们把制止、防范虚假新闻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党员新闻工作者要带头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坚决反对有偿新闻,反对虚假报道,反对低俗之风,杜绝不良广告。做到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严守法纪,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提出和强调了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征询意见和建议的制度、读者调查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差错奖罚制度等,明确了各项制度的负责人、落实实施者和实施时间。
与此同时,光明日报三张子报、四份杂志、网站和出版社都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对刊载虚假、失实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责任者,作出了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