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5日电(记者温源)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由其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完成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分析了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六个集中表现形式。指出要利用税收手段限制投机性购房和短期炒作行为;提倡节约使用住房的消费理念;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查,规避房贷操作风险。
报告也揭示当前房地产金融风险集中表现为:一是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过热加剧市场风险,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财务风险,三是“假按揭”凸显道德风险,四是基层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存在操作风险,五是土地开发贷款有较大信用风险,六是房地产贷款法律风险加大。
报告特别指出,为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挥其支柱产业的作用,应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利用税收手段限制投机性购房和短期炒作行为;要提倡节约使用住房的消费理念,鼓励中小户型住房的消费。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走节约型房地产业发展道路,提倡节地、节能、节水、节电,在房地产开发和消费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为及时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查,规避房贷操作风险,防范“假按揭”风险,完善惩戒机制,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完善住房置业担保制度,进一步研究制定房贷保险制度。
报告还透露,城镇居民按户计算的住房自有化率已达80%以上,建筑和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接近10%。房地产业给居民提供了新的资产形式,住房成为除金融资产以外,居民持有的最重要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