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中央作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这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是完全正确和十分及时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重要作用,又要注重发挥宏观调控这只“有形的手”的重要作用。
2002年下半年,我国经济明显呈
党中央、国务院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果断作出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2004年1月,中央发出1号文件,出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把土地管理定位为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2月,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和水泥等部分行业过度投资;3月,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和扩大再贷款浮息范围;4月,国务院发出通知,提高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集中整顿土地市场;5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方案;10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就这样,充分运用各种经济、法律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打出了一套漂亮的宏观调控“组合拳”,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国民经济这艘大船平稳较快地航行。
两年来,这次宏观调控的一整套“组合拳”逐步在实践中显出成效。我国经济发展过热的局面得到初步改变,呈现出稳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2004年,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播种面积扭转了连续5年下滑的趋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增长6.8%,增长速度是近几年最快的;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整体增幅回落20%以上,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投资增速明显趋缓,货币信贷增势减缓;经济效益继续提高,财政收入2.57万亿元,增长25.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突破1万亿元,增长38.1%;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万亿美元,增长35.7%,外商直接投资突破600亿美元;城镇新增就业98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增长7.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9%,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这些成绩说明,这次宏观调控使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得到缓解,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得到抑制,避免了经济运行大的起伏,使国民经济保持了增长比较快、效益比较好、活力比较强的良好势头,实现了又快又好的发展,是一次成功的宏观调控。这次宏观调控有四个不同以往的突出特点:一是有预见性的主动调控;二是把握全局、有抑有扬的调控;三是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的调控;四是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调控。归结起来,这次宏观调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重大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实践充分证明,科学发展观是符合我国实际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充分肯定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些成效还是阶段性的,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制约经济平稳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没有完全消除。首先,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有缓解,但基础还不稳固。其次,经济运行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从长远和全局来看,影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有不少。经济增长的粗放方式还未根本改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刻不容缓;农业基础脆弱、产业技术水平不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已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推进协调发展刻不容缓;体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根源,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刻不容缓。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要不要宏观调控,而是必须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如果我们稍有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复,甚至前功尽弃,那就不得不花费更长的时间、采取更大的调控措施、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