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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新闻媒体采取扎实有力措施防范虚假新闻报道

2005-08-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杨维汉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杨维汉)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虚假新闻不实报道被认为是新闻界最大的“公害”。目前,各地新闻媒体正在积极采取各项扎实有力的措施防范虚假新闻报道,决心铲除虚假不实报道,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坚决制止、杜绝虚假新闻不实报道,”是党和国家对新闻工作的要求,也是

新闻界和全体新闻工作者的责任。陕西省委宣传部近日首次聘请20位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士担任新闻行风监督员,加大对本省新闻行业行风的监督。陕西省还初步制订了《制止虚假新闻实施办法》,要求新闻报道不能虚构事实,无中生有,不能刊发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和疑似新闻。

上海新闻界明确提出,对故意造假特别是出于商业利益、个人泄私愤等原因的虚假新闻报道要坚决查处。近日,上海各新闻媒体全面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对典型案例分析和讨论。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和上海文广集团等新闻媒体,就完善报道前严格审核与报道后阅评督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河北省委宣传部制定《关于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工作的规定》,明确提出新闻媒体不得搞“悬赏爆料”,新闻报道必须署记者实名等,同时采取措施完善监督、追究制度,发现苗头,迅速规范。

为了杜绝在新闻采写和编辑环节上造成的新闻失实,广东省各新闻单位加强采编管理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构筑“防范假新闻堤坝”。如南方日报社先后修订了《采编人员职业操行守则》《编辑工作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羊城晚报社实行“三不用”制度:事实不清楚的稿件不用,采访不细致的稿件不用,来源不清楚的稿件不用。

拥有八报两刊的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坚持通过建立、落实、完善规章制度,把新闻报道的全过程置于规范的监控之下。相继出台了值班制度、重大选题报告制度、网络稿件过滤制度、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具有很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为新闻从业人员的采编活动提供了科学规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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