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文浩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特聘教授。 |
程文浩:我国有两亿多名少年儿童,他们既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也是将来公职人员的后备军以及与政府打交道的行为主体。正因为如此,他们成年之后,对于公共权力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态度,决定了他们将来在国家的廉政建设中究竟能够成为一支建设性的力量,还是会变成一支破坏性的力量。
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目前已经变得十分紧迫。这是因为,腐败意识已经出现向低龄人群蔓延的明显趋势。从过去频频出现的“59现象”(即干部在退休之前突击以权谋私),到后来的“29现象”,再发展到所谓的“26现象”,腐败主体的年龄门槛不断降低。同时,很多少年儿童也已经有了腐败意识的萌芽。例如,报纸上已经出现了小学生为当班长而搞“贿选”,幼儿园小组长收受同学的礼物并给予对方“关照”等报道。如果对此放任自流,那么他们将来一旦接触到实实在在的权力和利益,就很可能会变成一支极具破坏性的力量。在人的思想意识方面,最大的危险莫过于在其尚未形成是非观念的时候,就因盲目仿效别人而轻易越过了行为的底线,并从此安之若素,最终形成逢事必投机取巧的意识和习惯。所以,青少年廉洁教育实际上是在和不良社会风气抢时间,争夺战略主动权。
教育周刊:据报道,现在各地校园里,廉洁教育已陆续展开。有的学校采取“警钟常鸣”形式,向学生集中展示腐败事例;更多学校正面引导,开展主题班会、背诵廉洁格言等等。这两种方法都颇受争议,有家长提出:反例会给孩子带来心理阴影,而背格言的方式过于生硬,会引起孩子的厌烦。
程文浩:我国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基层的实践来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以便日后在全国推广。要鼓励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廉洁教育之路。只要主旨正确,“百花齐放”是一件好事。主题班会、格言警句等,都是有益的探索,不应扣上“形式主义”的帽子一味否定。但是,这些教育都应注意孩子的心理特点和生活现实,不能搞成“空对空”,徒增师生负担。
但有一个总原则必须坚持:对青少年开展的廉洁教育,应明显区别于针对成人的廉洁教育,不要堆积反例,搞成“反腐败形势报告”。成人绝大多数已经具备了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相对全面地看待问题,对其开展的廉洁教育应着眼于强化是非观念和规则程序意识,采取抑制腐败动机的警示教育方式。相比之下,青少年内心世界比较单纯,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阅历都很有限,所以对其开展的廉洁教育,应当立足于促进其心灵的健康发展。在教育内容的选择方面,要着重告诉孩子什么是对的,应当怎样做。在方式方法上,也要以正面宣传和教育为主,慎用警示教育,以免使孩子们过早地接触到社会的黑暗面,并由于无法客观地看待这些事物而变得愤世嫉俗,悲观失望。
教育周刊:“总原则”明确了,那么“有的放矢”的青少年廉洁教育具体该怎样实施呢?您能否提几点建议?
程文浩:我想提四点建议:首先,教育内容要适合不同阶段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思维习惯,内容设计要体现梯次递进,使孩子们渐入佳境,而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例如,儿童争强好胜,应着重培养其公平竞争意识;在中小学阶段,可以结合班干部选举、“三好学生”评选等活动,重点培养学生的规则透明和民主参与意识;在大学阶段,学生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可以相应地加强有关公民权利、义务、权力问责等方面的教育。而在大学生毕业前夕,应当开展与公共权力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教育的实用性。其次,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形式,要尽可能做到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多用启发式教学和互动式讨论,方能起到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再次,不要把廉洁教育和其他日常教育割裂开来,搞成曲高和寡的“独一套”。应将其与各科教学相结合,在教材编排中渗透廉洁内容,使孩子耳濡目染,树立廉洁意识;还可将其与已经开展的诚信教育等德育手段结合起来,为孩子架设全方位的教育环境。最后,青少年廉洁教育应紧密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使其活学活用,并把教育内容迅速转化为自己的理念和思维习惯。学生群体虽然接触不到严格意义上的公共权力,但是他们确实能够接触到某些公共资源和利益,如选举班干部、分配奖学金等,这都是学生熟悉公共权力运作过程,培养其民主、程序意识的重要机会。青少年廉洁教育一定要紧扣这些生活实际,避免眼高手低,空谈国家政治。
教育周刊:试点工作将于2007年7月结束。试点,就免不了要有总结和检验。有人提出,考核廉洁教育成效时,是不是只能和考核语文、数学教学成效一样,出一份问卷让学生来回答?
程文浩: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其效果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充分显现出来。廉洁教育也同样如此。我们应有长远眼光、大局观和足够的耐心,要从夯实我国未来廉政建设的社会基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要明确:青少年廉洁教育迈出的无论是一小步,还是一大步,都是向正确的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那么,应如何衡量廉洁教育试点的效果?如果廉洁教育确实行之有效,能够改变学生们的思想意识,那么教育的效果必然能在学生的日常行为中体现出来。例如,他们在生活中是否更讲信用?做事更讲规矩和程序?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问题上,更注重民主和透明?这些变化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廉洁教育的效果。
评价试点工作的成果还有一个标准,就是看通过几年的工作,廉洁教育所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否得到了解答。例如,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内涵是什么?各个年龄段的教育内容如何搭配?哪些教育方法和途径被证明行之有效?能否通过试点工作来解答这些关键问题,从而确保今后全国范围的廉洁教育体系更为完善,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