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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05-09-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亚杰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李亚杰)中央组织部28日召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5+1”法规性文件,以及查处
“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11条措施,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贺国强指出,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要认真组织民主推荐,严格执行推荐程序,规范个人推荐行为,正确运用推荐结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搞临时动议,不能搞少数人说了算。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

贺国强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考察干部,进一步扩大民主,改进和完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传统的考察方法,探索民意调查等新的考察方法和手段,全面考察干部,深入了解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注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的公认程度。当前特别要注重了解干部在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勤政廉政的情况,是否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否做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三是求真务实的情况,是否做到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四是心理素质的情况,是否具有宽广的胸怀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加强经常性考察,使任前考察情况与日常了解的情况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贺国强指出,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最近修订印发的《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抓住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洪祝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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