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我国将全面推进节约能源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加强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加快高耗能设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鼓励发展节能车型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研究鼓励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政策。当前重点是加快制定机动车燃油经济性限值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同时建立和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申报、标识、公布三项制度。
国家还将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组织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用能情况、节能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健全依法淘汰的制度,采取强制性措施,依法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充分发挥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及各地节能监测(监察)机构的作用,从各环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