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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5-11-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齐建国教授认为这句话非常重要。他说:“建立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
会,是为了解决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带来的资源供给不足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两大压力而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

近一段时期,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观念深入人心,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概念似乎还不为人们熟知。齐建国说,所谓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指社会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不对自然生态和环境产生破坏,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增长的社会发展模式。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经济活动不产生负的外部效果。在国家和区域层次上,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有一种社会组织和实体,对经济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把社会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自然能够净化的能力范围内;在企业层次,要求企业以清洁生产方式进行生产,不排放废弃物;在居民家庭层次,把消费所产生的废弃物降低到最低点。

我国“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齐建国说,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拥有量很少的国家。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已经导致许多物质资源供给不足。然而,人民群众对物质财富的需求并没有因为物质资源供给不足而减小,每一个居民都希望过上更好的生活的愿望并没有降低,要满足这些需求和愿望就必须不断推进经济增长。这就产生了经济增长与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

经济增长必然要消耗资源,消耗资源就必然产生废弃物。在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下,废弃物被排放到自然界中,必然对环境形成污染。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总体上,我国的生态环境破坏还在加剧。“显然,不改变过去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方式和对环境的破坏,我们的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齐建国说,“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总体发展战略的大转变。这个转变需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齐建国教授近两年致力于中国循环经济政策、战略和发展模式的研究,围绕如何发展循环经济,已完成了对山东、贵州、安徽等十余个省份的调研工作。目前他正着手编写北京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与思路的报告。

他认为,“十一五”时期,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首要的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在深刻认识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基础上,以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为目标,通过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的方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预防污染产生或降低单位产出的污染排放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从源头预防污染产生是循环经济的真谛,而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的根本途径。可以说,循环经济建成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也就自然实现了。

此外,环境保护是传统市场失灵的典型领域,必须由政府推动。政府应该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政策手段和行政手段,把环境因素作为经济要素纳入到经济循环中去。首先,政府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种适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机制;其次,政府部门要带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三是政府要运用税收、价格、财政补贴等经济手段,激励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惩罚浪费;四是要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可持续消费;五是政府要大力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通过技术创新,加速普及少污染和高效利用资源的技术体系。

齐建国还谈到,发展循环经济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不是简单的废弃物利用,还涉及能源和土地的节约使用,产业组织与布局模式的转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的转换,生态环境保护模式的转换,技术经济范式的转换,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转换,等等。这是一系列在制度创新基础上转换。因此,政府带头,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一种新的环境与循环经济文化体系,使社会每个成员都支持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模式得以确立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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