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政府从今年9月下旬开始受理各地有关建设经济特区的申请,受理工作于11月2日结束时,共收到了来自各地的70多份申请。在此后的近一个月内,俄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筛选后决定,首批经济特区
俄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包括以发展微电子业为主的莫斯科郊外卫星城泽廖诺格勒、以发展软件业为主的莫斯科郊外卫星城杜布纳、以发展信息技术和仪器制造为主的圣彼得堡市及以发展核技术和纳米技术为主的托木斯克市。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包括以生产家用电器和家具为主的利佩茨克州及以生产汽车零部件和石化产品为主的鞑靼斯坦共和国叶拉布加市。
在首批6个经济特区中,除托木斯克市外,其余5个均位于俄欧洲部分。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准备明年上半年再组织一次评选活动,届时远东地区将有机会获得建立经济特区的资格。此外,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长格列夫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不具有经济特区地位但却享受联邦政府支持的技术园区。
俄联邦经济特区管理署署长日丹诺夫说,俄政府在确定经济特区位置时,主要考虑各地建立经济特区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前景。俄首批经济特区将在2007年正式开始运作,并可望在此后2至3年内产生预想的效果。针对经济特区可能会助长腐败的担心,日丹诺夫指出,俄政府成立了由俄工商会和俄工商业者联盟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以保障建设经济特区的工作公开透明。
据悉,2006年俄联邦预算将拨款80亿卢布(约合2.80亿美元)建设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同时,获得建立经济特区资格的地方政府也将投入同样数额的资金用于特区建设。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俄就成立过一些自由经济区(又叫特别行政区)。但是,由于当时俄经济处于危机状态,经济犯罪情况严重,这些自由经济区最终变成了偷税漏税者的天堂。近年来,在普京总统的直接干预下,俄再次将注意力转向建立和发展经济特区,并希望经济特区能成为促进俄经济结构调整的助推器。
俄联邦经济特区法规定,建立经济特区目的是发展加工工业和高科技产业,推动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获得在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经营地位的前提条件是企业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美元,在特区运作第一年投资不少于100万美元。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则没有这种限制。
经济特区内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和财产税方面享受优惠,俄政府将对它们免征5年的财产税和土地税。此外,特区内企业注册手续简化,投资者在与俄有关部门签署投资特区协议后,俄联邦和地方税收法规在协议有效期内将保持连续性,不会随意被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