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手机实名制势在必行
12月19日,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在出席中国电信工作会议时表示
在中国之前,已有其他国家认识到非法短信对社会的危害,采取了应对措施。奚国华介绍说,日本、欧盟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出于反恐需要,已经实行了手机实名制。
笔者了解到,日本早在2000年就意识到预付费手机犯罪问题,同年5月2日,日本几家移动运营商采取防范协议,要求新入网的预付费手机用户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韩国早在2002年就针对短信泛滥采取措施,后来实行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韩国人买手机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
泰国从2005年5月1日起,要求购买预付费SIM卡的用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现有的2150万预付费用户和在泰国的外国手机用户必须在6个月内将其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提交给各自的运营商,否则将中止服务。
新加坡从2005年11月1日起,身份证扫描辨识系统遍布新加坡各卖场与通讯行,强制预付卡消费者登记个人基本资料。
运营商:实名制对营销模式冲击最大
对手机实名制,中国的两家移动通信运营商却保持了相对低调。
据了解,以前信息产业部曾下发过文件,要求用户在入网时登记资料。但在实行过程中,一些预付费业务,尤其是区域性的预付费业务并没有进行实名登记,有些号码二次利用,也没有登记到有效信息。
实行手机实名制之后,运营商将在技术、设备上进行改动,扩充现有的数据库,这些在实名制实行初期将给运营商的成本带来一些负担。此外,营销模式、业务流程、产品设计也要跟着变化,这些成本则是无形的。以中国移动为例,目前中国移动的主要渠道包括三种:自办营业厅、合作营业厅和代办营业厅。“全球通”、“动感地带”、“神州行”由于品牌特点不同,付费形式不同,因而在销售过程中渠道也不尽相同。运营商表示,一旦实行实名制,现有的营销渠道必须进行调整,成本将大大增加。
不过,从长远角度看,实行手机实名制对运营商来讲是利大于弊:一是能减少用户欠费风险,二是运营商可以对客户进行精确管理。从目前来说,客户资料已经成为电信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实名制提供了这样的契机。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表示,实行手机实名制,最大的困难其实是来自手机用户的认同,而不是移动运营商。手机用户是分布广、意见不统一、散乱的个体,由于缺乏组织,手机实名制很难获得他们的整体认同。对于运营商来说,很多预付费手机用户没有留下任何身份信息,如何说服他们进行实名登记,是一个困难。
消费者:个人信息如何保密
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提供的一份报告,截至2005年10月,中国的移动电话用户共有3.83亿,其中预付费用户为2亿户,其余的为入网用户。即将实行的手机实名制将对这2亿预付费用户产生一定影响。
北京市某政府机关黄小姐并不十分认同手机实名制。她认为,第一,通过实名制未必能够减少犯罪。第二,她担心个人隐私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黄小姐认为,实行手机实名制后,如果制度设计不完善,代理商和运营商能否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令人怀疑。黄小姐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笔者查阅司法解释,虽然里面有几条涉及隐私保护,但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新华新商业信息咨询总裁张世卿认为,目前由于没有相关法律,个人信息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已有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现象。
针对消费者的这些疑惑,陈金桥解释说,实行手机实名制将参考有关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精神来设计,实行后所积累的经验也有可能为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供参考。他还建议,为了保证手机实名制的法律效力,建议采用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而不是部门规章的形式。
参与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周汉华指出,这部法规对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消息进行立法保护,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就要承担行政、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