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乡镇煤矿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发展在80年代,鼎盛于90年代,分布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28座,由于煤矿事故频繁发生,曾一度被称为“死亡黑三角”。为此,该区委、区政府痛定思痛,创新管理体制,层层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为落实“四个委派”制度,该区向社会公开招聘,将一大批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委派到了生产第一线任职。安全矿长到位后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实行现场管理责任制,使井下安全状况迅速好转,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迅速提高,煤矿实现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的“双赢”。“每月下井的次数不少于18次,每月要写一份调研报告”,在很多人眼里,安全矿长就是煤矿的“安全大使”。技术矿长也充分发挥了技术优势,他们的研究成果――《平顶山市石龙区水、火、瓦斯灾害防治》,填补了河南省煤矿安全研究的空白,被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中。安全特派员则由50多名年轻后备干部担任,他们隶属区委监察局管理,代表区委、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全方位监督,建立起了以安全特派员为纽带的外部监控体系。对于机电矿长,山高煤矿一名矿长这样说:“他们的到位使预防为主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使乡镇煤矿的机电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保证了乡镇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的顺利运行”,自他们上任伊始,该区所有乡镇煤矿杜绝了井下电器失爆和机电设备出现重大事故等现象的发生。
“四个委派”的顺利实施,使石龙区织就了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的“互联网”,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六大管理体系得到了迅速完善。
该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每周都要到煤矿生产第一线进行调研监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现场解决实际问题1200多件。安全矿长被赋予了更多安全监督和生产指挥权,实现了煤矿所有权和安全监督权及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他们的“一票否决”权从管理体制上确立了安全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核心地位。几年来,该区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把关,形成了一张严密的安全制度网。为增强煤矿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相互监督能力,该区从2005年起,根据矿井分布及邻矿之间的连带关系,让三个以上煤矿或与煤矿正常生产经营有联系并有实力的地面企业自由结合为一组,强力推进并实施“安全互保及风险抵押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互保联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