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1日电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中,通过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有力制裁了各种侵权行为,切实保护了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此间公布了2005年度审结的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10个知识产权案例。
这些知识
产权案件是:一、“玻璃―金属热压封接工艺”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即北京桑达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告北京欧科能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构成专利侵权;二、侵犯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书生公司数字图书馆侵权纠纷案,即郑成思等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数字图书馆未经许可提供下载他人作品的服务;三、侵犯“一得阁墨汁”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即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告北京传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未经许可披露并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四、侵犯TOEFL试题著作权纠纷案,即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告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复制、销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试题侵犯他人著作权;五、“利亚方舟贴纸相系统V9.9”软件侵权纠纷案,即北京利亚方舟科技发展中心告深圳市添利龙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复制、发行目的故意破坏著作权人对其作品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构成侵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六、侵犯“梦特娇”商标侵权纠纷案,即(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告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抄袭使用他人商标并仿冒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七、“红狮”商标侵权纠纷案,即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告北京红狮京漆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在经营场所使用他人商标进行装潢、宣传构成商标侵权;八、“根痛平颗粒”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即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告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以抬高自己的药品性能、疗效为目的散布虚假事实构成不正当竞争;九、假冒“登喜路”商标侵权纠纷案,即艾尔弗雷德・邓希尔有限公司告北京旺市百利商业有限公司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十、侵犯方正兰亭字库著作权纠纷案,即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告潍坊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剽窃他人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
据介绍,这十个案例的特点是:案件均涉及知识产权盗版、假冒等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标侵权、假冒他人产品、音像制品等;案件类型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权利,包括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几种常见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司法程序获得了保护,并得到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