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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而不是竞争

2006-0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如寄 我有话说
这不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话题最初的两个让人别扭的例子都发生在刚过去的2005年。孙福明在游戏机上才有的瞬间倒地的动作,使她拿到了5万块钱奖金(这只是在公开场合得到的)。而差不多同期发生的“孙英杰事件
”,在一个离奇故事中被结束。五大连池市法院4天之内就排除了整个事件的杜撰可能,在年末的时候,推出了一部“堂师弟帮了师姐倒忙”的市井喜剧。

体育,在扮演着什么;体育,应该扮演着什么?人们模糊了。模糊了相当一段岁月。重拾这个话题已变得十分困难艰涩。

究竟是什么人说出了“体育是和平时期的战争”这样一句左右我们思维、影响我们实践的警语?我们知道“战争是政治、外交的继续”。体育被强行拉入政治和战争的序列,只能是“冷战时期”的“阵营产物”。现在,这样一个时代性的、非理性的提法已经不再被认同了。至少在中国,它被“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取代,是“和谐社会”在体育上的点睛之作。

但竞争仍然存在。注意,这里说的不是竞技。但当竞技不能置于权力和潜规则之外时,体育竞技只能滑入赛场之外的竞争。这种竞争的诉求完全与体育无关。我们很多时候看到的就是这种竞争。体育难道没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吗?这样的工程更容易被大张旗鼓,大操大办起来而绝少陷于被质疑被舆论监督的窘境。体育作为一种“公器”,是政府向本国公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其作用如同提供安全、教育、文化、信息一样。“国有”、“省有”、“部门有”及至“主管领导有”,国家体育资源如果被“据为己有”,那么“公器”不复存在,更遑论其社会作用。其出路大概只能沦为角逐名利的工具。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机制的屏障。保障体育竞技的需求不被赤裸裸的生意场需求和名利竞争的官场需求挤垮。

赛场竞技决定体育胜负;官场、商场竞争决定体育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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