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0日电记者胡其峰日前从卫生部获悉,截至2005年9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达到671个,覆盖农业人口2.3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26.30%,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达到1.77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19.94%,参合率为75.79%。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农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体、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截至2005年9月30日,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总额为64.98亿元,其中个人缴费27.35亿元,各级财政补助35.24亿元,其他渠道2.39亿元。从补偿情况看,2005年前三季度,全国基金支出总额累计为38.16亿元。累计补偿8266.20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452.52万人次,门诊补偿7282.83万人次,体检补偿530.85万人次。
据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已决定从2006年开始,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参合农民的补助在原有人均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逐步扩大试点覆盖面,争取2008年将这一制度在全国基本推行,确保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