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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的责任

2006-01-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如寄 我有话说

老北京天桥标志性产品是“练把式”。撂跤的、拉硬弓的、拍板砖和油锤贯顶的,是当时的“全民健身”项目。我们通常知道的是这伙子人不断地吆喝:“有钱的帮个钱场,没钱的帮个人场!”所以有了“天桥把式――只说不练”的歇后语。其实这是谬传,因为只说不练的结果是“塌场子”。倘若如此,“天桥”不会持续那么久远

,现在也犯不上恢复天桥的传统“玩意儿”。天桥把式是也练也说,两不耽误。

这其中还有一件事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些“把式”们,挣得的散钱,除了养家糊口和用于“场子”的日常维护,比如清扫、搭棚、设座之外,也常常周济一些流民苦主。逢大节大日子,各“场子”也联合起来义演义卖。侯宝林大师旱年间在天桥常有如此义举。当年天桥跤王“宝三儿”更是“国难当头,匹夫有责”地“义摔”。

“宝三儿”这样的中国跤王搁现在应该是运动健将了。他们上述的举动搁现在应该叫“公益活动”。“公益”是个新词汇,但其内容我们的前辈在历史上做得很充分也很光彩,只是没有这么叫罢了。近些年,“公益”活动被推到了一个醒目的高度,其中尤以体育明星最为大红大紫,组织者的用意当然是“名人效应”,捎带着“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对于这种“公益活动”,施以组织、设计、宣传当然是很必要的,公安、交通、消防,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公益”都会变成“公害”。但从“公益”的本质讲,它更应该是自发的,体现在经常性上。就说体育吧,它兼有娱乐、健身、励志等多种社会功能,因为现今的体育明星具有很大的偶像性,因此由他们出面的“公益”活动,有着很强的主流吸附力。这应该成为体育和体育明星的一种责任,成为自觉自愿的经常义务。

如果与此相违,把“公益”和商业结合,把“公益”当成“作秀”,以“公益”形式对明星进行包装;以“公益”为敲门砖以为砸谁都行,那就太低估了舆论和老百姓的识别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之前的某些“公益”中,我们常会听到俩字――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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