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
意见要求,向民主党派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紧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讲究方式方法,既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又要注重政治和社会效果。通报的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地方党委、政府贯彻中央的要求,加强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等。通报时间,原则上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或成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专项检查工作,要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的自身优势,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注意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民主党派负责人或成员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情况。
意见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