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指导下,在文化部等有关部委和相关单位的努力工作下,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较大进展。2003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4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正式加入了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
身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的资华筠委员认为,相比较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呈现方式、传承手段的多样性、复杂性、动态性,面临更多的问题和困难。如今形势喜人然而又催人逼人,更需呼唤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价值判断、保护政策、科学方法以及政府的职能、义务等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和实施,以唤起全民的文化保护意识。
资华筠委员曾在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尽快出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的提案,此次再一次提出,是因为担忧有人借“保护热”行破坏性开发之实或好心办错了事。她希望接受以往的经验教训,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对待此事,使这项工作得以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