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关心爱护党员和基层干部,特别要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不仅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对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困难党员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面临的新课题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党存在一些困难党员,这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据我们调查了解,在重庆市经济比较发达的主城区渝北区,生活困难的党员人数约占党员总数的2%,在重庆市其他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困难党员的人数所占比例更高。
困难党员所占党员比例虽然不大,但是如果我们对此重视不够、关爱不多、帮扶不力,其人数将会越来越多,进而影响党的整体先进性形象,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关爱帮扶困难党员,主动从生活上关心,物质上帮助,感情上关怀,精神上激励,条件上改善。在新时期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号召全党要更加重视关爱帮扶党内的困难群体。十六大之后,党中央决定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特别是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许多基层党组织开展了关爱帮扶困难党员的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种通过关爱帮扶困难党员,让摆脱困境的党员带动困难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做法,受到困难党员和群众的欢迎,增进了他们对党的感情,增强了他们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信心。然而,在如何认识和对待困难党员群体上,一些同志仍存在思想误区。例如,认为既然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个体的具体行为体现出来,如果党员也成了帮扶对象,会降低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有损党的形象;还有人对执政党可否出面帮扶自己的成员存在疑虑,等等。因此,如何认识帮扶困难党员,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困难党员面临的问题,是一个必须及时回答的重要课题。
关爱帮扶困难党员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新要求
一、关爱帮扶困难党员是坚持与时俱进,体现党的性质宗旨的内在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是一个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先进政党。党的任何一个成员必须自觉克服消极落后的因素,始终保持先进性。如果困难党员群体长期存在并处于贫困状态,带领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会受到阻碍,党的整体先进性形象就会受到影响,党组织的威信就会降低。因而,及时帮扶困难党员,减少困难党员的数量,是保持党的整体先进性的紧迫要求。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执政条件下,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一部分党员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面临困难,这是不容回避的客观现实。困难党员群体作为困难群众的一部分,同样需要享受与困难群众同等的社会帮扶和党内关爱帮扶。帮扶他们,是为了使他们不断保持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
二、关爱帮扶困难党员是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的内在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党员是党的组织的细胞,困难党员是党员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困难党员能否体现先进性,直接影响我们党的先进性建设,直接影响党的组织基础和党的执政基础。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是加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帮扶困难党员,不仅能够增进党的成员对党的组织的深厚感情,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而且还有利于保持党员在思想、政治、作风、学习和工作上的先进性,提高党组织的先进性形象,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从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曾有人担心困难党员群体对集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兴趣不浓、热情不高、参与不够。集中教育活动的事实证明,许多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了对困难党员的关爱帮扶活动,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他们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积极性高、主动性强、参与度好。相反,个别地方在集中教育活动中对困难党员关爱不够、帮扶不力,以致有的困难党员参与先进性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使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受到削弱。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不难看出,什么时候注重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关爱党的成员,特别是帮扶困难党员,那么,党的组织就会发展壮大,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就会显著增强;如果忽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背离党的成员所求、所盼、所想,漠视对困难党员的帮扶,党的向心力和号召力就会受到严重削弱。
三、关爱帮扶困难党员是坚持以人为本,增进党内和谐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构建党内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没有党内和谐,就没有社会和谐。党内和谐不仅具有社会和谐的特征,同时还表现为,第一,党内思想政治上的民主团结;第二,党组织对党员的关心帮助;第三,党员之间的平等友爱和同志式兄弟般的感情;第四,在事业上的互助共进以及发展上的共同富裕。关爱帮扶困难党员,让困难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奋发向上、自强自立,能够达到思想上的统一;关爱帮扶困难党员,让他们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履行党员各项义务,牢固树立执政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能够达到政治上的一致;关爱帮扶困难党员,为他们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让其摆脱困境,有利于实现发展上的共富;关爱帮扶困难党员,提倡党员之间团结互助、友爱共进,能够保持党内人际关系上的和睦。因此,在思想、政治、情感上关心关爱,在生产、生活、事业发展上帮助扶持困难党员,都是增进党内和谐,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四、关爱帮扶困难党员是提高执政能力,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
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途径之一,就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领人民群众一道前进。上级党组织关心帮助下级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组织关心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基层党组织关心帮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党组织和党员全力关心帮助困难群众,在关心帮助中影响和带动群众,形成为实现党的工作目标共同奋斗的局面,体现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关爱帮扶贫困党员,发挥每一个共产党员包括困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让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形象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起来,是我们党执政多年的重要历史经验总结,也是实现科学执政的客观需要。让所有党员包括困难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义务,扩大他们在党内的民主权利,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这是民主执政的重要要求。按照法律、政策规定,维护包括党员在内的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承认困难党员的个人利益,并尽力维护他们作为普通公民所应有的正当权利,是实现依法执政的题中之义。
积极探索新时期关爱帮扶困难党员的新思路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认识到,绝大多数困难党员虽身处困境,但仍然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响应党的号召,服从党的教育管理,在政治觉悟、思想道德等方面仍然表现出比一般群众高的综合素质。他们依然是困难群众中的优秀分子,这是激发困难党员脱贫致富、改变状况的前提和基础。
一、坚持激发内在动力与实施外部帮扶相结合,以激发内在动力为主。
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帮扶困难党员要以激发困难党员的内在动力、帮助他们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为重点。一是通过加强理论知识、劳动致富、技能技术等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科学致富的能力;二是通过推广新技术、新项目、新信息的示范带动,不断提供他们加快发展的条件,增强脱困致富的信心;三是通过大力宣传保持先进性和脱贫致富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的感染引导,切实增强他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动力。
二、坚持充分依靠党内力量与有效引导社会资源相结合,以依靠党内力量帮扶为主。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困难党员服务中心。中心履行五项基本职能:协助当地党委制定帮扶困难党员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对所属各单位困难党员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牵头组织较大规模的困难党员教育培训、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活动;对特困党员进行跟踪管理、直接帮扶;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合理界定帮扶对象标准、确定帮扶对象、公开困难党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的建档立卡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党内扶贫帮困活动。二是积极发动党员捐赠筹措资金,创立困难党员援助基金,为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三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源进行帮扶,把帮扶困难党员放在帮助困难群众的大局中去思考,将困难党员与困难群众一道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在坚持依靠党内力量进行关爱帮扶的同时,有效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三、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
关爱帮扶生活困难党员不仅要激发他们在困难条件下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永葆先进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要创新激励举措。一是建立困难党员脱贫致富、永葆先进的“光荣榜”,在精神上鼓励,大张旗鼓地表彰。二是树立一批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三是对“不等、不靠、不要”,通过自身艰苦创业、开拓进取走出困境的困难党员,除了精神激励外,还要理直气壮地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以鼓励他们加快发展步伐、扩大致富成果。
四、坚持经常性帮扶与集中式帮扶相结合,以经常性帮扶为主。
建立帮扶困难党员的长效机制,实施经常性帮扶,是解决困难党员实际困难,促进其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举措。一是要根据党员困难的不同状况,加强对困难党员的动态管理,根据帮扶进展情况每年进行审核调整,尽量使最大多数的困难党员得到帮扶。二是在坚持经常性的帮扶的同时,要适时开展一些集中帮扶活动,通过落实帮困资金、免费进行技能培训、免费职介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资金、集中物资、集中主题,对于特定的困难党员群体进行集中帮扶。三是开展帮扶活动要注意加强针对性。对艰苦条件下工作的党员,重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重点提高再就业能力;对农村困难党员,重点帮助他们转变经营思路、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对生活困难的党员,重点从物质上给予帮助;对老党员,主要从感情、物质、政治待遇上给予帮扶。
五、坚持制度性帮扶与党员自发性帮助相结合,以制度性帮扶为主。
帮扶困难党员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帮扶困难党员的系列制度。一是生活救助制度。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困难党员,实行定额定期补助制度。二是生产帮扶制度。对缺技术、缺岗位的困难党员,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再就业技能培训。三是走访慰问制度。每年春节或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前夕,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对因发生天灾人祸以及一时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四是“联系卡”制度。对困难党员实施“一对一、长期帮助、一帮到底”,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定点、定事长期帮扶。五是联动责任制度。对党组织帮扶困难党员和普通党员联系困难党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比。同时,要积极倡导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自发开展帮扶活动。特别是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一技之长的党员要主动与身边的困难党员结对帮扶。(作者系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