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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可否跟着学生“走”

2006-03-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陆健 通讯员 王忠 我有话说

瑞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教室里上课。本报记者陆健摄

到3月22日,浙江瑞安市的中小学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仍有务工人员子女零散地转学到这里就读。其实,今年春季浙江

省瑞安市中小学校并不对外招生,出乎意料的是,居然有3000多名外来务工子女转学到瑞安。

“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现在已出现入学难问题,现有的教育资源日趋紧张!”瑞安市教育局局长叶耀国不无担忧地表示。“从2003年开始,到瑞安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每年近5000人的速度递增,如今在瑞安借读的外地学生已超过3万人。”

在中国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中央提出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浙江省瑞安市实行“就学阳光政策”、“零门槛”接受外地学生,此举深受外来务工人员的欢迎。但是当地政府却因此陷入困局:教育经费捉襟见肘,教育资源不堪重负。当前瑞安所面临的问题,是否也正逐步向其他一些城市逼近?如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学生的经费问题?就此,记者作了进一步采访。

“就学阳光政策”引来大量民工子女

瑞安是温州民营经济的发祥地。雄厚的经济实力,以及重教的传统,使瑞安地方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一直在国内同等规模的城市中位居前列。2003年瑞安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为3.47亿元,2004年增加到4.53亿元,2005年达4.98亿元。然而瑞安教育投入的力度,始终无法跟上就读民工子女增长的速度。

利用经济杠杆调节教育公平是瑞安的一大创新,其载体是“教育助学凭证”。2001年9月瑞安开始对贫困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发放助学凭证进行助学;一年后,重点在民办高中推行这项新制度。从2003年起,瑞安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阳光政策”,并将“教育助学凭证”制度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延伸。

该市规定,凡在瑞安的外来务工者,只要持暂住证和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企业出具的证明,其子女即可无条件地在当地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享受当地市民“同城待遇”,免除学费。同时,实行本地学生和外来学生混合编班,外地学生的开学录取评先评优全部与本地学生等同,课程全部按教育部课程计划开齐开足。

不仅如此,该市还向1000名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发放“助学凭证”,小学每人每年240元,初中每人每年420元,保证让他们上得起学,“教育助学凭证”开始惠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据了解,瑞安“教育助学凭证”经费来源主要有四块:市政府预算内拨款、从人民教育基金中提取一部分、从高中段学费总额中提取10%和社会捐助。“教育助学凭证”在当地教育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以保证助学经费全额到位。这样一来,外来民工们很快发现,拥有优越教育资源的瑞安,孩子读书的费用甚至要低于安徽、贵州、江西等一些相对贫困地区。经过口耳相传,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瑞安圆了城市“上学梦”。更有甚者,不仅把自己的孩子转来,还带来了亲戚、朋友的孩子。据统计,截至今年初,该市共接收3.1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占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近1/4。

随打工父母外出的孩子,享受不到国家优惠政策

瑞安总人口112万,而登记在册的外来务工者却达34万,他们大都来自安徽、江西、贵州、湖南、湖北、四川、河南等地。来自江西的务工者潘俊生向记者表示:“与老家相比,这里的教育更先进,入学政策也很优惠。为了孩子上学,我会安心在这儿工作的。”

瑞安莘塍镇第六小学由于临近瑞安最大的一个工业园区,聚集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学校958名学生,其中92%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今年春季开学后,又有133名外地学生转入。原先坐48个人的教室,现在已挤到近60人。学校不得不将会议室和教师办公室临时改成教室,安置新增加的学生。

新学期开始,校长季光荣遇到了更为棘手的问题。外来务工者不仅送来了自己的孩子,还带来了外甥或侄子。按照瑞安教育局的规定,如果家长没在瑞安务工且手续不齐全,学校要尽量劝其回原籍就读。“但真遇到这种情况,学校不收好像也没道理,既然送上门来,我们还是会尽量收下的。”季光荣说。

更令当地教育部门头疼的是,从瑞安教育资源的容量来看,如果外来务工者都能听从统筹安排,该市还可容纳2万名外来学生。可是,外来务工者的法律意识很强,都要求按规定让他们的子女就近入学。这种供需矛盾就造成在工厂企业集中的区域,学校人满为患,孩子上学变成了大难题。瑞安现有182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有28所公办学校中的民工子女超过了60%,比例最高的居然达95%。

“如果这种紧张状况再持续下去,每年要满足近5000名民工子女读书的需求,就要每年再建5所校均规模1000人的新学校。”该市教育局有关人士指出,中央财政每年都要拨款用于中西部贫困省份的义务教育,而跟随打工的父母转学到外地的孩子们,享受不到这一优惠政策。可瑞安是浙江省的一个县级市,在教育经费上是得不到中央财政拨款的。这就意味着,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仅享受不到家乡的优惠和补贴,还要占用一块瑞安的教育资源。

化解矛盾:须转变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当子女享受到“就学阳光政策”后,外来务工者对务工的关注视角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他们是为了务工把子女带来,现在转变成为了让子女到瑞安读书才到瑞安务工。随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举家迁入,就业稳定性大大提高,因此近年来瑞安基本没有发生“民工荒”的现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到来,对当地教育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学生急剧向城镇流动,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学生更是急剧减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进入填补了这些学生的缺额。

然而,叶耀国也坦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涌入也给当地的教育带来很大压力。浙江省从2006年秋季起将实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政策,地方教育经费将更加捉襟见肘,长此以往地方财政难以支撑。

他说,外来务工者为流入地作出了巨大贡献,流入地政府有责任承担这些孩子的义务教育。但如果仅由流入地政府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埋单,这无疑是个严峻的考验,毕竟流入地的资源是有限的。

“是否可以以‘经费跟着学生走’为原则,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采取灵活多样的财政资助方式。”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可以尝试推行“国家助学凭证”制度。

眼前最为现实的问题是,瑞安是财政总收入达27.5亿元的全国百强县,拿出上千万元推行“教育助学凭证”并不是难事。但是对于全国许多财政收入并不尽如人意的地区来说,上千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字。“教育助学凭证”能否向其他地区推广?如果可行,它又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叶耀国向记者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设想:教育部可以将国家财政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以“助学凭证”的方式直接发到贫困地区每个学生的手中。这一“凭证”可以全国通用,学生持“凭证”就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的学校借读,并以此抵冲相关的学习费用。被借读的学校最后持“凭证”向国家兑换经费。同时,国家对东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流入地的教育用地、规划等政策也给予配套支持。

他认为,“这样一来,能实现教育经费使用和教育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让《义务教育法》真正落到实处。”具体来说有四大好处:一是便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和就学;二是有利于流入地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三是可以防止一些地方截留教育经费挪作他用,真正让国家义务教育杂费减免政策惠及于民;四是适当缓解流入地教育经费紧张程度,提高流入地政府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积极性。

“当前政府每年花在学生身上的钱,老百姓是看不见的。而用‘阳光就学卡’的形式把补助发到学生手里,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就变成一种看得见的福利。用政府有限的教育经费,求得教育效益和公平的最大值,这是推行‘国家助学凭证’制度的本质所在。”叶耀国补充说。

链接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把占流动儿童少年的绝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从“流动儿童少年”群体中单独提出,突出强调,这是首次直接把政策焦点对准农民工子女。

意见指出,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江苏省昆山市政府规定,对在昆山市从事合法工作,居住半年以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年龄在6至16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持相关证明和申请,都可以与当地孩子一样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这不仅明确了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城里人子女一样的义务教育机会,还免除了借读费等其他费用。

■广东省义务教育范围将覆盖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按照最新规定:凡是在广东省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流动人口,其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的子女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流入广东省的,应列入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范围。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的有关通知,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5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入学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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