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2006-03-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文见3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是加强

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重要性,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