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沈阳市集中销毁了120万盘非法音像制品和非法电子出版物,打响了声势浩大的“扫黄打非”春季战役。自2004年12月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建立以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区(县)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创新文化市场执法体制
沈阳市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中,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沈阳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建立,就是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重要举措。其主要职责是行使文化、出版、版权、文物、广电、体育等方面36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成立,标志着沈阳市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与执法检查相对独立,市场准入与市场监管相对分离,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沈阳市对区、县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了半垂直的管理体制。一是在执法机构称谓上采取直属式,体现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整体性;二是对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县会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共同提名,共同考核,经所在区、县同意,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任免,确保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顺畅性;三是在制度建设上,由市执法总队统一制定重要制度下发执行,从而统一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和标准,体现了全市执法工作的一致性。这些举措,对于加强市执法总队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调度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
为大力发挥文化市场的属地管理作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对文化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保持市、区(县)两个积极性,沈阳市提出了“重心下移,区县为主”的工作原则,明确执法权限,省审批项目由市执法机构执法,占全市文化市场业户总数的4%,除领导批示交办的特别案件和跨地区的重大案件外,其它项目全部交区、县执法,既体现了权力下放的原则,也避免了市和区、县重复执法的弊端。
建设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沈阳市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年多来,执法机构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作风、新的形象开展工作。一方面统筹抓好市和区、县两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建设;一方面全力抓好文化市场的监管,确保新旧体制平稳过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目前,沈阳市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组建基本到位,新型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成型并开始有序有效运行。
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夯实做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各方面基础。总队成立伊始,就围绕构建新型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确立了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统一、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的执法目标;以人为本、文化执法文化化的执法理念;明确了“讲调研、重创新,讲纪律、重程序,讲秩序、重绩效”的基本要求;确立了“以制度建队,队伍建设制度化;以法治市(场),市场管理法制化”的基本任务。执法中,他们严格贯彻行为规范与监督有效并重、分工负责与全市一盘棋并重、日常监管与反应快速并重的基本原则,努力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为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政策的宣传队,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服务队,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高效执法的战斗队。
根据高起点建队,高标准选人的要求,市、区(县)两级执法机构严把人员入口关,对从原相关执法单位调入的人员作出年龄、学历、知识结构等方面的标准规定,并组织严格的内招考试,中层干部和一般执法人员全部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对今后新录用的人员比照公务员招考办法,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面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领域的扩大,新的执法人员的增加,为了提高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适应新体制、新机制下执法工作的需要,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狠抓了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全市统一组织了8次业务培训。去年3月举行的首次集中培训,有139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本着“高起点、高质量”的原则,邀请了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就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授课。此后,围绕贯彻、实施国务院和辽宁省政府新颁布的法规,又多次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全员、全面系统的培训,分层次、有重点的培训和有针对性的具体培训,使全市执法人员对文化市场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依法执法意识,开阔了视野,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皇姑区大队是2005年1月成立的,组建之初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把好人员入口关,执法人员全部进行考试考核择优录用上岗。为了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这个大队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统一的标志及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在使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的基础上,从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到下达处罚决定、送达回执、采集证言笔录、建档立卷等各个执法环节,都由大队长把关,达到了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目标。
新体制带来新变化
沈阳市新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建立,对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加强和改善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产生了明显的成效。
变化之一: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前,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共130人,其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仅有1个中队10名人员从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后,市、区(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总数达到209名,比改革前增加了70多名,增长60%。此外,市和区(县)政府在保证新机构经费的基础上,还为新机构拨款购置执法车辆、通讯工具和办公设施,使执法队伍的装备有了较大改善,为做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力和物力保障。
变化之二:执法更加统一。作为省会城市,过去沈阳市文化市场省里也管,市里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城市管理等部门都参与执法,存在多层执法、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的现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后,政出一门,统管各业。纵向上,省不设执法机构,将沈阳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权全部下放给市,只保留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能;横向上,市里对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体育等市场实行统一综合执法,从而减低了行政执法成本,减轻了经营者的负担,彻底解决了多层、多头执法和责任不清的问题。
变化之三:指挥调度更加顺畅。由于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了半垂直管理,市总队和各区、县队联系紧密,政令畅通,市总队对全市执法力量的指挥调度越来越顺畅。近年来,市总队下达的几十件督办案件在有关区、县全部按时落实,市总队牵头组织的清查网吧、清缴盗版书刊和音像制品、查处违规经营电子游戏厅等大型集中检查行动,以及“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各区、县执法队伍都能够听从指挥,雷厉风行,按时到位,以全新的姿态执法工作,以优异的成果展示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新形象。文化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了沈阳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