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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举办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座谈会

2006-04-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保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31日电31日下午,北京奥组委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座谈会,以纪念《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实施四周年。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全国58家新闻媒体的代表在座谈会上发出倡议,呼吁全国新闻界和全体新闻工作者,同社会各界一道,共同营造尊重

、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把2008年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为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应有贡献。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李炳华说,随着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的全面推进,社会各界对北京奥组委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需求大幅度增加。北京奥组委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一,拥有若干奥林匹克标志。其中北京奥组委徽记、北京奥运会口号和吉祥物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集中代表了北京奥运会的形象。

中国记协党组副书记赵晨?表示,新闻媒体不仅是宣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乃至整个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的窗口,也是商业广告和公共信息的发布平台,在新闻窗口行业中强调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北京奥组委等有关部门以及新闻界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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