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3月31日电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曹家堡村村委会,几块写着村党支部与全村党员承诺书的黑板格外醒目。承诺书的内容从修建村级道路、整治村容村貌到帮助村里贫困户,事无巨细,全都列出了具体时间和责任人,向群众保证按时完成。
目前,在青海很多村委会都能看到这样的承诺书,上面
据介绍,这些公开承诺的内容都是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在推行承诺制过程中,村党组织按照有什么能力就办什么事、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的原则,对农牧民党员,按照自愿提出、党支部协调的原则,结合岗位职责、能力大小和自身特长的实际作出承诺,承诺内容要求具体实在。
为确保公开承诺落到实处,各村普遍实行党支部审核把关制,并以建立公开承诺专栏、召开党员大会或群众大会通报、广播宣布承诺事项等形式,把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此外,他们还将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措施、承诺时限等列入承诺备案表中,指定村“两委”班子成员、群众代表作为监督人,督促落实。
曹家堡村民曹植业对记者说,先进性教育开展以来,村党支部提出党员要带头为村里的发展做贡献,还专门召开了全体村民大会,将村支部和党员们的承诺书印发给大家,让群众监督他们按时完成。在大家的要求下,村里成立了老年协会,修建了老年活动室,村里的老年人活动有了固定场所。现在,村里有什么事都积极征求群众的意见,在党员们的带动下,村里的风气也好了,人人都以能为村里的发展做一点贡献为荣。据了解,为促进公开承诺取得更好效果,青海省还采取上下联动的做法,省委要求各地以乡镇为单位,对村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督促尽快完成;对村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自身难以很好完成、需要上下联动解决的问题,归纳分类,逐步上报,由上级党组织整合力量,协调解决,共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