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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不应指定厂商和产品

2006-04-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杨谷 我有话说

不久前,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联名向全社会发出《关于在计算机及相关产品招标、采购中不应指定特定制造商的特定产品的建议书》,要求在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中,禁止指定特定厂商的特定产品。这是社团组织第一次行动起来,对规范信息化招投标活动发出的呼声,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

的震动。建议书的出台有什么背景?社团组织在今后的信息化工作中将如何发挥作用?记者日前采访了建议书的发起单位之一、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长陈正清。

问:请形象地解释一下“指定特定厂商的特定产品”是怎么回事?

答:我这里有两份信息化工程的标书。一份是中国××公司的,其中关于服务器的要求,注明必须是“英特尔至强处理器(EM64T)”,不但指定了厂商,连具体的型号也指定了。一份是某某市委党校的,注明了采购的计算机要使用“英特尔865GV”型主板,也是既指定了厂商又指定了型号。在一些地方的招标中,还频频出现了采用“LG牌显示器”的要求。这种牌子的显示器固然好,但市场上同等质量的显示器现在已经有了很多种。类似的情况,在信息化建设中普遍存在。

问:指定特定厂商的特定产品的做法,为什么会频频出现在信息化建设招投标中?

答:我想,这不是IT厂商故意要这样做,在过去的许多年中,英特尔支援了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对它的功劳我们不能抹杀。也不是用户在故意违反政府采购的规定。多年来,在信息化工程中常常只有一种选择,例如操作系统选微软的视窗,处理器选英特尔的奔腾。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选择。以处理器为例,一方面,我国的“龙芯2号”已经研制成功。另一方面,在英特尔之外,还有AMD处理器可供选择。在招投标之前,一些标书的制作单位为了图省事,直接就把过去的配置拷贝过来,给市场竞争造成了不公平的局面。

问: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是怎么想到提出这项建议的?

答:我们做这件事,说起来还是受到了光明日报的启发。我们注意到,去年12月1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刊出《自主创新:科技工作者的历史责任》一文,介绍了国内首款64位高性能通用型处理器“龙芯2号”。去年12月,我和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理事长俞忠钰、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长李国杰一起参加了一次活动,在那次活动上,AMD公司向我国无偿转让了嵌入式微处理器的技术,通过科技部和教育部的协调,这项技术最终落脚在北京大学。这两件事给我们很大的触动,在处理器领域,我国不仅有了“龙芯”,还通过直接的技术引进获得了先进技术,这意味着,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在处理器上已经有了更多的选择。

经过更广泛的了解,我们发现在信息化建设中,指定特定厂商特定产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国家利益和民族产业的发展损害很大。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不保护本国产业,我们有义务向社会发出一项建议。我把这个想法向俞忠钰理事长提出,他立刻对我说:“这件事太重要了,我们义不容辞。”李国杰院士是中科院计算机所所长,“龙芯2号”处理器就出在他的研究所里,这件事他也非常支持。

可以说,我们这三家社团组织发出的建议书,是在我国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信息化建设中可供选择的计算机产品极大丰富的背景下产生的。

:“指定特定制造商的特定产品”在我国当前的信息化建设中有多大的比例?

答:具体的比例,我们没有精确地统计。当我们发出建议书后,召开了一次理事长会议,在会上,来自各部委和各大行业信息中心的负责同志对建议书深表赞同。

问:在以往,规范市场、特别是规范政府采购,往往是政府部门的职能。由三家社团组织出面发出建议书,有何现实意义?

答:这是多年来社团组织第一次就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问题发出呼吁,为了做这件事情,我们专门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这是我们协会职能转变的一个标志,所以我们慎之又慎。

三家社团组织中,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代表了信息化建设的“甲方”;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代表了半导体产品制造业;中国计算机学会是我国计算机领域的权威学术组织。我们三家联合发出建议书,有较全面的代表性。

这一次,政府部门还没有发出指示,我们先走了一步。在市场经济的前沿地带,作为“第三部门”的社团组织大有可为的空间。以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为例,我们提出了转变职能的“三个服务”,即:为广大的计算机用户服务,为IT厂商服务,为政府部门服务。这份建议书就是一件三方获益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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