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4月15日电为了实现深圳“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昨天,深圳市政府启动了“鹏城减废行动”。根据这项行动,今后凡是削减了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三者之一总排放量20%以上的企业,均可享受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等待遇;而运用创新技术、再生资源利用等措
“鹏城减废行动”是深圳市政府采取政策激励、技术帮助和资金奖励的方式,促进企业制定污染削减计划,使用清洁原料,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从而削减废物产生,减少污染排放的行动。该行动坚持“政府鼓励、企业参与”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技术扶持、集中评估、授牌奖励”的推进模式。为此,深圳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将免费为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向企业提供先进适用的减废技术,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每年的6月和12月,深圳将举行“鹏城减废行动”的技术评估和授牌仪式,对实现减废目标的企业授以标志和证书,成效显著的则予以30万元的重奖。
据了解,按照“鹏城减废行动”的目标,到今年年底前,深圳市政府将组织和动员100家企业参与行动,力争有50家企业实现单位产量废物排放量比上年度减少20%的减排目标,获得“鹏城减废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