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次散文研讨会上,一位青年散文家表示了这样的观点:散文对于读者而言,无所谓好还是不好,只有喜欢还是不喜欢。此话乍一听来,似有几分新意,但细一琢磨即可发现,它实际上潜伏着巨大的悖谬。因
毫无疑问,在文学的诸样式中,散文是最贴近生命因而也最讲究个性的一种。尤其是“五四”以来的现代散文,更是猛力张扬“我”的思想、“我”的意志、“我”的趣味、“我”的体验,从而构成了“我”的言说。只是这种“我”的言说无论怎样特立独行,高蹈不羁,但只要一进入传播过程,就无法不面对广大读者的阅读目光,进而成为公众的审美对象和社会的精神结晶。在这一点上,中国古代文论所谓“文章乃天下之公器”的说法,洵为精当之论。而这种资源共享式的阅读和接收,又必然会促使那些高级的和专业的读者――研究散文的学者和批评家,从自己的感受出发,去思考、探究和归纳潜藏于众多文本之中的有关散文的普遍审美标准和价值尺度。于是,我们看到了不少关于什么是好散文的陈述,以及依据这类陈述所选出的散文范文与范本。
毋庸讳言,学者和批评家所提供的好散文的标准和尺度,常常见仁见智,言人人殊,其中不乏个人的眼光、趣味和好恶,甚至掺杂着种种误读。但这些不尽相同的好散文标准和尺度,又始终摆脱不了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最基本的审美规范和艺术向度,以及存在决定意识的哲学规律,就使得它们最终呈现出一些底色的相通与内质的相同。比如:优秀的散文作品应当思想深邃、意涵丰厚、情感真挚、文采斐然等等。应当看到,此种有“变”有“通”、“变”中见“通”的标准和尺度,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有效地指导着散文的阅读与鉴赏――它使读者自觉自愿地校正乃至升华着朴素而盲目的阅读习惯,从而进入真正的审美境界,获得高级的艺术享受。
散文既然是天下之公器,而此一公器又有着相对客观和稳定的审美标准与尺度,那么我们评价作家作品,分析创作现象,自应尽量控制和淡化主观色彩,努力坚持经过实践检验的客观审美标准。然而,散文研究的历史与现实有时却不是这样。一些学者和批评家在面对特定的对象时,常常把握不好主观情感与客观标准之间的关系,以致不时出现缺乏“公器”意识,放任主观好恶,甚至因为某些“文外因素”全然不顾艺术存在的问题。
君不见:有的研究者不是从历史条件和文本实际出发,而是在轻率的言说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掺进了一己的情绪、偏见乃至与对象的恩恩怨怨,这使得贵在客观公允的文学批评,显出狭隘、浅薄和意气用事。近年来一些有关余秋雨的评论,便较多地暴露出了这方面的缺憾。
有的研究者拉不开主体与对象的距离,把自己从事研究的价值等同于研究对象的价值,并因此不惜对特定对象作“过分阐释”,其结果常常不仅无法给对象以准确的评价,而且还很容易因为近乎潜意识的对象崇拜而影响到自己对其他作家的审美定位。当年的杨朔散文研究和今天的张爱玲散文热,均不乏此种现象。
还有的研究者所进行的散文言说,不仅抛弃了“公器”意识,而且不再顾及自我感受,取而代之的是一切从言说效果出发,或热衷挑战权威,或一味颠覆经典,或故作惊人之语,或专营另类之论,其目的皆在借助奇异的姿态,尽可能多地吸引人们的眼球。
对任何时代的散文而言,其社会和审美评价系统虽然并不等于创作本身,但它却同创作有着密切的关系――散文家只有明白了什么样的散文是好散文,他笔下的作品才有可能意臻高格,取法乎上,进入精品佳作的范畴,整个散文界的创作也才会沿着健康道路向前发展。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当年鲁迅先生才发出“伟大也要有人懂”的感慨。让我们铭记先生的教诲,珍惜美的尺度,敬畏美的神髓,走出种种审美误区,努力创造真正不朽的艺术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