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30日电(记者罗旭)全国公安机关将从6月1日起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至明年1月1日,全国公安民警一律使用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的凭证,届时各地自行制发的警察身份证件停止使用。
记者在公安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身份证件,在新中
5月30日,工作人员在展示人民警察证。当日,公安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公安民警将自2007年1月1日起,持统一配发的人民警察证依法执行公务。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公安民警证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
据介绍,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证件专用皮夹外部正面压印人民警察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质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工艺制作,正面印制持证人二寸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并覆盖专用的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
新华社记者 袁满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