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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006-05-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 我有话说

从今年开始到明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要分批进行换届。换届的工作作风正不正,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能否选出一个合格的领导班子,影响到一个地区的发展和稳定。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切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首先必须坚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选人用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衡量一个地方换届工作风气正不正,关键是看选人用人是否公正。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办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大力选拔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地方埋头苦干、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要大胆提拔重用。对于那些党的意识淡薄、政治上不坚定、对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关键时刻经不起考验的人,缺乏大局意识、纪律观念差、严重闹不团结的人,精神不振、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的人,作风飘浮、弄虚作假、热衷于搞形式主义的人,贪图享乐、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的人,拉拉扯扯、搞庸俗关系、跑官要官的人以及道德品质不好的人等,决不能提拔使用,已经在领导班子中的也要调整下来。要通过换届,进一步树立良好的用人风气,努力形成有利于干部干事创业、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必须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是搞好换届工作的重要保证。最近,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对换届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对在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撤下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对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严惩,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大对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巡视组的作用,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1238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换届是对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实际检验。越是在这样的时刻,就越要严格对干部的教育。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换届的全过程,尤其是对退下来的同志、转换工作岗位的同志、异地交流的同志和落选的同志,更要做好思想工作,对他们多些理解,多些关心,多些爱护。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同他们谈话,说明组织上的考虑,听取他们的意见。既要教育引导干部从党的事业出发,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又要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对于那些讲党性、顾大局,服从组织安排和干部群众选择的好同志,要给予表扬和适当宣传,从而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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