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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良好时期

2006-06-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高平 我有话说

本报呼和浩特6月13日电(记者高平)最近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内蒙古有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列其中,这标志着我国对草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进入了崭新阶段。

此次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10大类518项。内蒙古入选的有8大类17项。民间文学1项:格萨(斯)

尔;民间音乐4项: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呼麦、蒙古族马头琴音乐和蒙古族四胡音乐;民间舞蹈2项: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和蒙古族安代舞;传统戏剧1项:二人台;曲艺1项:乌力格尔;杂技与竞技2项:达斡尔族传统曲棍球竞技和蒙古族博克;传统手工技艺2项: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和桦树皮制作技艺;民俗4项:成吉思汗祭典、祭敖包、那达慕和鄂尔多斯婚礼。

上世纪60年代初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先生就指出,内蒙古是一个历史文化宝库,有待开发保护。40多年后的今天,内蒙古相继启动了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工程、草原文化研究工程、草原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继2004年自治区开始举办“草原国际文化节”以来,内蒙古各地每年都举办那达慕、马头琴、长调民歌、呼麦等主题文化节。保护与开发草原文化直接带来了草原旅游热,参加那达慕博克比赛、坐勒勒车、听呼麦原生态音乐、观赏鄂尔多斯婚礼歌舞等文化项目让游客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内蒙古社科院院长吴团英是草原文化研究工程的负责人,他说:“内蒙古是草原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和承载地之一,草原文化在经历匈奴、鲜卑、突厥、契丹、蒙元、满清、现当代几个高峰期的发展以及与中原文化的长期碰撞、交流、融合后,今天已经演变成为以蒙古族文化为典型代表的、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文化体系,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内蒙古一次有17项进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内蒙古文化事业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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