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大力实施科教兴皖、人才强省战略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制定推行相关优惠政策进行积极引导,通过创新机制广开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在政策层面,安徽省规定,到艰苦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可在原籍、艰苦地区和今后工作所在地“自由”落户;到县以下就业的毕业生,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和上调职务工资;到艰苦地区工作满5年的毕业生,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财政代为偿还。
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安徽省对到基层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工商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前培训制”,运用行政资源,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进行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教育和培训;实行“创业帮扶制”,在基层自主创业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在社会保障上,由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服务。
安徽省还组织实施“五类计划”,为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提供平台。组织实施的“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每年输送4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组织实施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从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年到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计划”,每年招募200名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的乡镇以下机构工作1年到2年。
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相结合,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向基层创业就业。据安徽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2005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高职)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0.84%,11.9万毕业生中的六成左右到基层就业或创业,到县以下基层就业的占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