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五年结硕果

2006-07-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莫斯科记者韩显阳 我有话说

6月30日下午,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接待大厅内欢声笑语、气氛热烈。由俄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等中俄友好团体发起的纪念《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五周年大会在此隆重举行。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刘古昌、俄国家杜马副主席库普佐夫、俄外交部副部长阿列克谢耶夫、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俄方主席德拉切夫斯基、中国驻俄使

馆外交官及中俄各界友好人士共250余人应邀出席。

刘古昌大使应邀作题为《重温世纪条约,再创中俄关系新局面》的主旨报告。他在简要回顾了中俄关系发展历程和《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产生的时代背景后指出,该条约的签署是中俄国家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中俄领导人从双边和国际关系现实出发,着眼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顺应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而做出的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

刘大使强调指出,我们今天纪念《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五周年,重温条约所阐述的重要基本原则及其弘扬的和平思想和时代精神,从中得到许多重要启示。首先,要始终坚持从战略高度审视中俄关系。中俄睦邻、友好、合作与两国的战略利益密切相联,也直接影响着国际战略大环境。我们只有坚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维护和推动中俄关系,才能确保中俄关系的航船乘风破浪,继续向前。第二,要始终坚持以双赢原则深化务实合作。在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和尊重对方的关切。第三,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的眼光增进相互了解。一方面要发动社会各界,广泛进行交流和接触,增加了解和心灵沟通,另一方面要用发展的眼光了解和认识对方,从而使中俄“世代友好”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第四,要始终坚持以平常的心态解决双方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协商的精神,及时妥善地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使中俄友好合作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

阿列克谢耶夫、德拉切夫斯基、库普佐夫也先后在会上发言,热烈祝贺《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五周年,认为该条约不仅为中俄在21世纪进行务实合作和战略协作奠定了重要而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中俄解决双边关系的重大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且使中俄建立了新型的国家关系,为世界各国处理相互关系树立了光辉典范,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特别指出,根据该条约的精神,两国领导人决定在今明两年相互举办“国家年”活动。这是中俄关系史中史无前例的创举,必将进一步增强中俄关系的社会基础,并对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进一步深入、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他们纷纷表示将继续积极致力于推动中俄关系发展,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促进有关部门落实条约内容,使中俄关系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于2001年7月16日由中俄两国元首在莫斯科签署。在签署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俄罗斯联邦议会上下两院先后顺利审议并批准了该条约。2002年2月28日,中俄外交代表在北京互换了条约批准书,标志着两国已完成各自国内全部法律程序,条约正式生效。(本报莫斯科7月1日电)

图为纪念大会现场。新华社发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