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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总部经济的理论创新

2006-07-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北京市社科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赵弘 我有话说

针对顾海兵教授对总部经济理论的看法,笔者在光明日报6月22日访谈文章《总部经济是经济理论的创新》中已经做了解释。但从顾教授6月29日在光明日报经济周刊发表的《经济理论创新要满足三个条件》看,笔者认为

有必要再就总部经济理论创新问题进行讨论。

一,总部经济理论来源于总部经济实践。总部聚集是客观存在着的一种经济现象。从国际看,新加坡就是从橡胶、石油化工、电子等“制造基地”嬗变为总部高度聚集的典型城市。据新加坡贸工部政务部长李奕贤介绍,目前新加坡聚集了4000多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其中新加坡经济发展局颁发国际总部证书的就有385家。从国内看,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中心城市的某些特定区域已经聚集了众多的跨国公司总部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比如,上海目前有104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一大批国内企业总部,主要集中在陆家嘴等地区。总部的聚集带动了知识型服务业发展,并产生税收、消费、就业等经济效应,形成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总部经济正是对企业总部聚集所形成的特定经济形态的描述及其内在规律的揭示。

任何理论都有其前提假设和适用范围。笔者对总部经济产生的基本前提假设是:区域间存在明显的资源禀赋差异,企业不通过迁移“总部”的方式难以取得发展所需的战略资源,不通过迁移“生产制造”就需要支付很高的常规资源成本,其结果是既制约了企业发展,又阻碍了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笔者认为,顾教授所谓的总部经济“加剧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说法是颠倒了因果关系。恰恰相反,总部经济充分考虑了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客观现实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处于基础地位的体制条件,更为务实地提出了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的新思路――通过企业“总部-生产制造”链条将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联系起来,通过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促进了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的共同发展,进而实现区域合作共赢。

二,顾教授认为有了“聚集经济”没必要提“总部经济”,其实是没有看到总部经济的独特之处。在聚集经济中最有影响的是产业集群理论,但产业集群聚集的主体或对象是具有产业关联性(包括前向、后向、横向关联)的企业及相关机构。这里的企业一般指完整的企业。总部经济既遵循了聚集经济的基本规律,但它却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就是总部经济概念下的聚集是“企业总部”的聚集,而不是产业聚集概念下的完整企业的聚集,即不包括生产制造环节的聚集。这样一种总部聚集的特殊现象及其规律的揭示在经济学上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它为人们突破传统产业集群理论带给人们发展思路上的局限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对经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另外,顾教授从系统论角度提出总部经济有可能肢解企业经济理论,把有机联系的总部和生产制造割裂开来。其实,总部经济模式下的企业,其总部和生产制造之间是通过某种组织方式实现有机联系和整体运营的。总部经济理论仍然把总部与生产制造空间分离后的企业看作一个有机系统来研究,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正是总部经济能够实现区域之间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基本依据。这怎么能说总部经济违反了系统论呢?

三,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一些中心城市城区制造业成本不断上升,制造业外移之后城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到了议事日程;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而使一些位于中小城市的企业寻求更大发展面临着严重的人才、信息等战略资源的供给瓶颈。正是由于总部经济能够很好地解决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中特别突出的上述两方面的需求,所以总部经济理论一经提出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全国有十多个中心城市都将总部经济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如北京、深圳、青岛、成都、武汉等城市都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上海、广州、沈阳、厦门、济南等城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都提出要发展总部经济。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一些企业通过将总部与生产制造空间分离特别是将总部向中心城市迁移取得了快速发展。比如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将总部由山西榆次迁往省会太原几年后又于2000年将总部迁到北京。总部迁入北京之后,取得了北京的人才、信息战略资源,仅研发队伍就扩大了300人,技术创新能力得到增强,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到2003年销售收入就比总部迁入北京前翻了5倍。企业的发展在为北京经济做出一定贡献的同时,也为“生产制造基地”所在城市――榆次、宜昌、常德、无锡、咸阳、衡阳等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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