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文化,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个非常响亮的命题,也是广大文化工作者的一项重大使命。作为文学战线的一名作家,我觉得责任重大。
文学即“人学”,这是高尔基首先提出来的。鲁迅也曾明确说过:“创作是有社会性的。”他在谈到自己写小说的初衷时这样说:“不过想利用它的力量,来改良
构建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应该着眼于人,不断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促进全体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指明了我们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绝对不能混淆,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一点上,作为“人学”的文学,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使命上,就有了一个最大的契合点。由此,也更说明了一个时代具有什么样的文学创作势态,与构建什么样的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经常讲的作家的文学创作一定要从生活出发,实际上就是要从人出发,以人为本。
文学在作品中体现的是一种“人格美”,是体现在作家对整个社会的人的精神层面上的人性关怀。这也是文学对社会、对文化构建中所起的最重要和最可贵的贡献。
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文学工作者首先要做的事,是应当放下架子,虚心向飞速发展着的时代和社会学习自己不懂或者一知半解的东西;其次应当心怀真挚的感情去了解和倾听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里的各界群众的心声,并在“三贴近”中不断熟悉这个日益变化的社会;三是深怀对时代、社会、民族和国家的责任,以健康、良好的心态去进行负责任的创作。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都要求文学艺术工作者要始终不移地坚持正确的文艺观,为人民大众创作出更多的艺术精品,为人民和社会提供精神食粮,正是鉴于文学艺术产品对整个社会和社会文化有着直接的教化作用。而文学之所以是“人学”,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影响人心、塑造人格、改良人性的利器。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由于它的艺术魅力,能长久地吸引并感动民众,特别是对青少年影响更大。
一个作家能不能为建设和谐文化与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关键在于他所创作的作品是否是健康和向上的。而作家的创作活动既有通常意义上的社会性,同时又是作家个人的独立性活动,因此,创作本身与创作出的作品所能产生的社会效果之间有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事实上,在作家的创作实践活动中,经常是既需要一种自身努力创造的和谐,又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给予支持的和谐。当然,两者之间,作家的独立的判断意识和创作立场,尤为重要。这也是作家及其作品最终能否为创造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有所贡献的关键。
作家的文学创作活动,是现实社会在作家头脑中的艺术形象反映。一部好作品的诞生,有赖于我们正确地、客观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并在这种认识中提炼和形成作家独特的创作思维判断和艺术形象。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作家都会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因此,在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的今天,一个负有社会责任心的作家,就必须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是否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这一特殊使命。
在许多时候,作家的创作活动具有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并不能完全脱离和超越于客观现实世界。特别是作品与读者之间所具有的社会属性的联系,绝不能分割。即作品所带出的社会效果和价值观,通常是需要作家在作品形成时必须提前作出选择和考量的。这个选择和考量的过程,衡量着作家参与和服从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和谐文化的基本立场与基本能力。一个优秀的作家,或者说一个有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作家,一位受人民群众和广大读者欢迎的作家,他的作品必然是与建设这个和谐社会所发出的声音一致的、共鸣的。纵观近代和当代的文学现象就说明了这一点:凡是有影响的作品,如果它所发出的声音是与当时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不相和谐时,它所带来的社会效果和社会作用通常是具有破坏性的。我们作家应当更多地创作出那些与这个伟大时代相融合的、一致的优秀和健康的作品来。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保持头脑清醒,这个清醒包含了对社会的正确认识、客观分析、理性下笔等思维和生活与创作本身的诸多内容。其次应当坚持“三贴近”的创作姿态,真正深入和投身到火热的现实生活中去,认认真真地去学习那些我们不甚懂的生活现实。三是在写好作品之前,先要学会如何做好一个有利于为我们这个社会作贡献的人。今天的作家,如何学会做好一个人的问题,非常重要。作家,通常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个神圣而崇高的称号。但当下一些作家不是拿笔讴歌这个时代,也不是在引领青少年们学习健康的东西,却引恶导丑、教俗纵欲。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的重视。
如社会存在矛盾一样,和谐总是在同不和谐的斗争中获得的。在任何一个社会,绝对的和谐几乎不存在。问题是,我们需要创造一种健康的、向上的和谐之声,去应对和协调那些不和谐的声音,从而建立一种公平的、民主和健康的和谐氛围。无疑,在文化战线工作的同志,责任艰巨而重大,使命光荣而神圣。身为一名当代作家,应该用自己的热情和笔,去为创造这种和谐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