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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行政效能督察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2006-08-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樊彦彬、张哲浩)近日,几位陕北汉子抬着牌匾、放着鞭炮来到榆林市行政效能办(投诉中心)致谢。领头的是神木县农民李维维,去年夏天他在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认为有关部门处理不公且有违法行为,在效能办的努力下,李维维终于讨回了公道。在他眼里,效能办就是老百姓的

“保护神”。

近年来,榆林市社会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为了切实提高政府机关效能,使之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相适应,2003年10月成立了行政效能办(投诉中心),全职负责在市境内的各级行政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责任追究制、效能投诉制、绩效考评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八项制度。

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榆林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对面专门设立了投诉箱,并在大门口和当地媒体上公布了投诉电话,直接受理政府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的投诉。今年5月26日晚11时许,咸阳市一名叫李咸伟的货车司机在210国道榆林附近被交警检查后,查扣的驾驶证却被交警弄丢。在讨要未果的情况下,他打的进城准备向有关部门投诉。出租车司机了解到他的情况后,直接拉着他来到效能投诉大厅,市监察局副局长、中心主任杨再林马上安排工作人员赶往现场,经过交涉协商,交警部门出具了驾驶证丢失证明并承担了补证的全部费用。

榆林市行政效能办成立以来,始终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里主要领导经常在“通报”上做出批示,且在经费和车辆上给予大力支持。不久前,新任榆林市代市长的李金柱看到“关于靖边县7个村人畜饮水遭污染”的督办函后,第二天就深入到现场办公,要求限时解决问题,使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如今,榆林市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已成为该市推行“阳光行政”和建设效率政府的重要平台,成为沟通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他们被老百姓亲切地喻为行政效能督察的“110”,老百姓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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